前港姐李明慧指控商人丈夫持刀架颈兼恐吓 陈燿阳获裁定全部罪脱 庭上一度激动落泪

更新时间:15:07 2025-09-16 HKT
发布时间:15:07 2025-09-16 HKT

已故著名教育家陈树渠的幼子陈燿阳涉袭击前港姐亚军李明慧案,女方曾指遭丈夫以刀架颈及恐吓「我会杀了你」,陈燿阳早前被裁定刑事恐吓一罪表面证供不成立。裁判官林子康今在东区法院裁定他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脱,直指李明慧的证供不可信,尽管被告的行为十分可疑,惟控方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犯案,终裁定他袭击罪脱。陈燿阳闻判一度激动落泪。

陈燿阳脱罪庭上洒泪:「法律系公义嘅」

李明慧今日没有到庭听判,相反陈燿阳则有多名亲友到庭支持,裁决后陈燿阳洒泪当场,庭外则简单回应「多谢关心,法律系公义嘅」。

林官裁决时引述女佣的证供,案发时见被告与李明慧发生纠缠,被告尝试争夺李手上的手机,当时情况混乱,其后女佣拉开被告箍住李颈部的手,安抚被告冷静后,被告放开李明慧。林官认为,未能显示当时被告使用武力的程度,李明慧身上的伤或可能在双方纠缠时造成。

若李明慧确曾遇袭受伤理应向警投诉

两名在不同时段到场的警员亦表示,李明慧没有透露遭被告持刀恐吓,及没有提及身上的伤痕,故警员在记事册上写了「没有受伤,无须送院」,惟李官认为若被告确实袭击李致伤,李明慧应会当场向警方投诉,不会待其后到警署报案时才提及,亦不会在翌日才到医院验伤。林官另引述医生的证供,李明慧身上的瘀伤与两人互相纠缠造成的伤势吻合。林官直指,尽管被告的举动十分可疑(highly suspicious),惟控方没有足够证据显示被告犯案,终裁定他袭击罪脱。

林官进一步解释刑事恐吓罪表面证供不成立的原因,除了李明慧的证供提及遭被告恐吓的字句外,再没有任何证人提及过相关内容。而且,案发时在场的女佣供称,没有发现李明慧提及的刀具及恐吓句子。林官直指,女佣的证供具关键性,李明慧提及被告在扔下刀具后,在致电他人时对李声称「我会杀了你」,惟女佣却指二人分开后,李明慧离开现场,而被告仍在致电他人。

官认为李明慧非可靠证人

林官认为,李明慧的证供与女佣描述的内容有矛盾,故不采纳李的证供。另外,李指曾向两队警方人员提及刀具、药物等,惟警员却供称没有接收过相关资料,而警方要求李明慧在记事册上签署不追究时,李有时间阅读并考虑,李明慧更致电他人后才签署。林官直指,李的证供不但与女佣有出入,更与警员有矛盾,故认为李明慧并非可靠的证人。

58岁被告陈燿阳,报称商人,被控刑事恐吓罪及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月21日,在赤柱赤柱村道50号某单位威胁女子陈李明慧会使其人身遭受损害,意图使她受惊;以及同日同地袭击陈李明慧,因而对她造成身体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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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编号:ESCC224/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