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5百元报酬上门贴追数传单 无业男认起底罪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更新时间:10:15 2025-09-16 HKT
发布时间:10:15 2025-09-16 HKT

41岁无业男去年11月为了500元报酬,协助他人在男事主的住所外墙及铁闸张贴追数传单。被告早前承认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裁判官屈丽雯今早在东区裁判法院考虑了早前索取的报告内容后,判处被告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余俊虔,报称无业,被控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

控罪指,他于2024年11月6日,在未经资料当事人X的相关同意下,在X位于香港的住处外,与另一名不知名人士披露资料当事人的个人资料,即当事人中英文姓名、性别、住址、部份香港身份证编号、展示其脸容的相片及中文电码,意图导致当事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或冈顾该披露是否会或相当可能会导致当时人或其任何家人蒙受指明伤害。

案情指,去年11月6日男事主X接获住所大厦保安经理通知,指被告在X的单位门外张贴追数传单,单张上列名X的姓名、住址及部份身份证编号等个人资料。翻查闭路电视纪录,发现被告于当日下午与另一名不知明的男子一同进入大厦,并向当值保安员交出身分证,以登记在访客名单上。惟保安员其后发现X单位外墙及铁闸上均张贴了数张追数传单。

案件编号:ESCC2250/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