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警涉讹称10案报案人不追究 伪造及行为失当2罪表证成立

更新时间:12:10 2025-09-09 HKT
发布时间:12:10 2025-09-09 HKT

深水埗警区重案组人员前年调查一宗诈骗案件期间,怀疑有人妨碍司法公正。1名32岁男警员涉案被捕,涉嫌在10宗案件调查过程中,伪造不追究证人陈述书,或讹称投诉人不再追究案件,令案件终止调查,男警员否认伪造及藉公职作出不当⾏为2罪受审。暂委法官黄国辉今早于区域法院裁定被告表证成立,辩方交代被告不作供亦不传召证人。案件押后至下月16日结案陈词,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现年34岁警员黄耀聪被控于2022年11月4日与5日之间,制造一份虚假文书,即一份日期为2022年11月5日看来是由周嘉敏作出的不追究证人陈述书,但事实上周嘉敏并没有作出该不追究证人陈述书,被告意图藉使用该虚假文书而诱使其上级接受该虚假文书为真文书,并因接受该文书为真文书而终止1宗案件的调查,以致对被告上级不利。

黄另被控于2023年1月6日与7月28日之间,身为香港警务处警员,关于警方调查的9宗案件,在执行其公职过程中或与其公职有关的事上,无合理辩解或理由而故意借着向其上级虚假地表示报案人不再追究上述案件,不诚实地致使上级终止9宗案件调查。

案件编号:DCCC202/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