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驾车撞警车并辗过警员脚 前女友协助抹走车上指纹罪成 还押10.22判刑
发布时间:14:07 2025-08-22 HKT
男司机2022年疑在大埔驾驶私家车时拒绝配合警方截查,开车撞向警车后,再辗过警员脚部逃遁。31岁前女友翌日企图销毁肇事司机在车上的指纹,并取走他的个人物品。涉案无业女子早前否认串谋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罪受审,法官谢沈智慧今早在区域法院裁定她罪成,司机曾指示她抹走车上的指纹,她回应「我试下」,惟作供时却改口指不明白司机的意思,法官直斥她谎话连篇、胡说八道,将案件押后至10月22日,应辩方要求待取背景报告,期间被告还押。
声称与袁仅认识数月但两人育有一女
谢沈智慧法官在裁决理由书中指出,被告林淑芳的证供称在案发时只认识姓袁涉案男子仅数月,但随后却表示两人已经诞下一名女儿,这意味著他们的认识时间必然超过数月。随后,被告明显意识到自己的说法不合逻辑,因此改口称他们认识了约一年半。
法官并引述被告称与袁已分手,惟两人的WhatsApp对话包含「BB」及「老婆」等字眼,被告又为袁洗衣服,更为袁申领住户证以方便袁自由出入居所。被告其后却指不想袁与女儿见面,惟袁可随意到访居所与女儿会面。被告又指,袁为了见女儿曾以婴儿用品要胁,惟袁到访时亦仅逗留10分钟,而且一言不发,行为与极挂念女儿的父亲不符,法官认为此等证供均显示被告的说法难以令人信服。
谢沈法官提及,被告指袁是清晨5至6时交出车匙,被告取得车匙的目的仅是为了从车上取回婴儿用品。惟两人的对话显示,袁在凌晨2时许问被告「落嚟未」,袁亦在4时许表示已回家,显示袁并非在5至6时将车匙交予被告。
官斥被告证供谎话连篇胡说八道
袁在对话中曾指示被告「记得睇清楚晒架车有冇其他我既嘢,所有嘢,全部睇清楚先㖞,睇清楚晒执走晒先」、及「紧记㖞,戴住只手套掂开车门㖞,就算唔戴手套都冇所谓,抹一抹佢一阵间攞条毛巾」等,而被告则回应「我试下」,并非被告庭上声称的不明白袁意思。谢沈法官直斥被告庭上证供谎话连篇、胡说八道,终裁定她罪名成立。
现年31岁女被告林淑芳,报称无业,被控串谋作出多于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控罪指,她与袁浩然串谋作出多于一项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包括(i)销毁袁浩然在涉案车辆上的指纹及(ii)将袁浩然的个人物品移离涉案车辆,以妨碍和阻挠香港警务处对2022年9月3日在新界大埔所发生有关涉案车辆的交通事件进行调查。
案件编号:DCCC1070/2023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