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饮用水︱「鑫鼎鑫」负责人另获3化学品合约 物流署已付$76万:合约已停不再支付
更新时间:01:55 2025-08-22 HKT
发布时间:01:55 2025-08-2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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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前日( 20日)终止所有与鑫鼎鑫商贸有限公司(鑫鼎鑫)负责人有关联的合约。物流署今日(22日)回复《星岛头条》表示,政府已就与鑫鼎鑫负责人相关的两份化学品合约支付逾76万,又指有关合约为购买货品合约,属「货到付款」,由于合约已终止,政府不会再向承辧商支付任何款项。
3份合约分别供应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
物流署早前终止三份与「鑫鼎鑫」负责人有关联的化学品合约,由国洋企业(香港)有限公司,及国洋企业有限公司取得,分别向物流署提供漂白粉、漂白水及漂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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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署回复指,署方已就价值约71万,于去年8月开始的漂白粉合约,向国洋企业(香港)有限公司支付约36万,并已就价值约108万,在去年8月开始的漂白水合约,向国洋企业有限公司支付40万。至于另一份由国洋企业取得价值约23.6万,在今年8月开始的漂丸合约,则未有支付任何款项。
物流署解释,上述合约都是购买货品合约。根据政府标准合约条款,是「货到付款」,即确认货物符合合约列明的要求后,才会安排三十日内付款。由于上述合约已终止,政府不会再向承辧商支付任何款项。
物流署早前亦提到鑫鼎鑫,就与政府办公室樽装饮用水合约,按合约条款向政府缴交了约100万元按金。政府可按合约条款扣除合约按金,以补偿政府因终止合约所带来的损失。
不过上述三份化学品合约,则未有支付任何按金,物流署表示根据《物料供应及采购规例》,如合约价值低于136万元,不需要缴交合约按金。
另外,物流署指,已通知政策局及部门收起余下的「鑫乐」樽装饮用水,会与它们跟进相应安排。
记者:林彦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