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称校内受伤及遭恐吓致精神受创 体育老师向风采中学索补偿 获赔300元医疗费

更新时间:19:21 2025-08-14 HKT
发布时间:19:21 2025-08-14 HKT

男体育老师声称在2018至2020年于校内工作期间多次受伤及精神受创,包括头部创伤及腰背挫伤,甚至遭其他老师恐吓会「整蛊」及「杀死」他。体育老师为此向任职的风采中学提出7宗雇员补偿申索,其中6宗案件今下判词,区域法院法官陈锦泉裁定申请人仅在头部创伤一案胜诉,获赔300元医疗费及讼费,但须就败诉的5宗案件支付讼费。

申请人为CHAN MAN SAU;答辩人为风采中学(教育评议会主办)法团校董会。

仅一伤头案获判胜诉可得补偿医疗费300元

判词中提及,现年47岁的申请人自2009年10月起受聘于答辩人,职位为老师,在风采中学任教体育及数学。申请人分别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向答辩人提出6宗雇员补偿申索,案发时为2018年11月至2020年9月,其中2宗分别是下腰背撞伤及头部创伤,余下则为精神创伤。

惟一一宗胜诉案件发生于2019年1月29日,申请人称在校内男更衣室因用力拔出锁匙,而被门口的男性图像牌尖角弄伤头部,即日求医获发3天病假纸,亦主动向劳工处申报。陈官认同申请人的描述有些许出入及其行径有点不合常理,但照片和医生纸等足以证明受伤,终判定申请人的申请得直,答辩人需根据条例补偿300元医疗费。

法官不信申请人曾遭另一老师恐吓会杀害

在2018年11月12日,申请人在教员室遭椅背突出部分「梗到」背部,致挫伤脊椎,答辩人争议申请人未能证明是因被椅背「梗衬」导致身体创伤,以及9日后看医生时的撞伤是由上述意外造成。陈官认为申请人不但没有专家作证,更没有相片等证据,故认为他是空泛地声称意外致其背部挫伤。申请人亦未在意外发生后立即求医或投诉,终因缺乏证据判申请人败诉。

2018年12月10日,申请人与同事陈老师讨论早前陈缺席羽毛球学会活动一事,他称期间遭陈刑事恐吓,要「整蛊」及「杀死他」,使他精神受创,遂向校长投诉及报警。考虑整体对话内容及相关事实背景后,陈官判定陈老师没在对话中恐吓申请人,判申请人败诉。

法庭指申请人忘记上班遭校长训斥后但无遭遇意外

申请人指,2019年10月28日出席劳资审裁处申索案聆讯后,被媒体报导,导致返校时遭学生投以怪异目光,及遭嘲笑和议论等。申请人感到尊严受挫,精神受困扰,他指中学前校长与东方日报记者接触及沟通,又感意外为何申索不涉公众利益却被报导,认为是遭抹黑。陈官指,申请人一厢情愿地认为聆讯不应被报道,而申索会被同学知悉并非意料之外。学生会投以目光,甚至嘲笑及挖苦,属中学生惯常未成熟的行为,故判申请人败诉。

其余两宗精神创伤案,分别指申请人因工作期间不小心忘记上班,而电话系统和提醒机制均告失效,后遭校长训斥而导致精神压力及创伤;以及遭一名老师大声吆喝致精神创伤及情绪困扰。陈官裁定两案中,申请人均无遭遇意外,判其败诉。

案件编号:DCEC2171-2172、2174/2020、DCEC838,961-962/2022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