泼水节向警员记者射水判囚28天 两男提上诉 官指需时以重审角度考虑证据3个月内颁布判词
发布时间:12:51 2025-08-13 HKT
九龙城2023年4月泼水节庆祝活动期间,包括Youtuber「勇狗」曾维诚在内的3名男子以水枪射向3名警员及3名无线新闻记者,经审讯后被裁定袭警及普通袭击罪成,3男各被判监28天。其中两人提出定罪上诉,叶嘉健强调事件纯属庆祝玩乐,各人正参与泼水节,两人没有意图袭击他人,「勇狗」坚称他在「合适地方做合适的事」,无心激怒或冒犯警员及记者。暂委法官李俊文下令提取证人庭上证供的录音誊本,需时以重审角度考虑证据,并将在3个月内颁布判词。
指警员及记者现场反应无显示不满
控方强调射水行为超出可接受的合理标准,尤其针对执勤警员及工作中的记者。叶嘉健及曾维诚今(13日)亲自出庭提出上诉,叶嘉健指出涉事警员虽然没有手持水枪,但颈部戴上花圈、面上涂有白色粉末,符合泼水节的特征装扮,显示他们已融入庆祝活动中,更何况警员及记者被射水时面上露出笑容,现场反应并无显示不满,警员也没有即时「算帐」。
叶嘉健进一步强调,警员作为专业受训人员,若事发时认为他们的行为构成犯法,理应当场拘捕他们,而非数日后才采取行动。「勇狗」曾维诚则指他们平常不会向警员射水,当日只是大家都在泼水节玩乐,「在合适地方做合适的事」,重申他们没有意图袭击警员及记者。
指曾获要求向记者及镜头射水营造直播效果
「勇狗」曾维诚特别提及,记者曾主动要求他们向记者及镜头射水,以营造电视直播效果,让观众亲历其境,感受泼水节的热闹氛围;他们射水并无心激怒或冒犯警员及记者。控方则称记者在审讯时供称:「做扒个时唔好玩,等做完扒先玩;无roll机被射水无问题」,即记者只在非拍摄时刻不介意被射水,认为两人的射水行为超出合理范围。
暂委法官李俊文表明会以重审角度考虑证据 ,故需时索取证人庭上证供的录音誊本,以便分析现场反应、各人装扮细节及证人陈述,同时指示其后控辩双方各自有28日时间准备及提交书面陈词,而李官则会在3个月内颁布书面判词。
27岁的士司机曾维诚、28岁文员叶嘉健和32岁扎铁工人袁子健,被控于2023年4月9日在九龙城贾炳达道与衙前围道之间一段的城南道袭击执行正当职务的警务人员,即辅警警员6553、8591和女辅警警员6605,以及袭击男子吴家轩和李天耀;曾维诚和袁子健另被控于同日同地袭击男子谭永文。
案件编号:HCMA485/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