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牌」督察危驾致女途人截肢 警务处助理处长等联署求情 还押索社服令报告9.1判刑

更新时间:13:00 2025-08-11 HKT
发布时间:13:00 2025-08-11 HKT

时任男督察两年前凌晨在旺角驾私家车时「冲红灯」撞向一辆的士,致的士失控撞到一名45岁女途人致她须截肢,涉案男督察早前经审讯后被裁定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罪成,原订今早在区域法院判刑,辩方再呈上由警务处助理处长等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会担任交通安全教育及实践的警察,提醒市民安全驾驶,多名上级表示愿意共同监督被告。暂委法官黄国辉将案押后至9月1日判刑,待取社会服务令报告,期间被告还押候惩。

还押10夜感无尽悲痛惭愧

辩方资深大律师余承章引述被告自还押后在狱中撰写的求情信指,被告重申望法庭考虑判处缓刑及社会服务令,坦言在还押中的10个夜晚里感无尽的悲痛及惭愧,每次想起事主受伤倒地的情境,导致他庭上面对事主时亦不敢抬头直视。被告指称余生亦会感到愧疚,明白犯下的错无法挽回,望能继续用警察的身分弥补过错,回报社会。

多名上级联署求情信

辩方续引述多名被告上级长官联名撰写的求情信,包含东九龙总区指挥官、警务处助理处长、刑事总部高级警司等,怀著沉重心情表达,明白本案对法治信念的影响,亦知道被告因「冲红灯」犯下本案,惟事发后被告未曾打算开脱,多次表达自责之情,对无辜市民造成伤害感到情绪崩溃。多名上级长官形容,被告恪守记律、正值可靠,多次参与高度危险行动,包括2019年的社会事件。

若判监将断送警察生涯

纵然要面对本案的刑事审讯,惟被告在事发后仍尽责工作,望法庭视本案为个别单次意外,被告当时驾驶经验尚浅,并非因惯性的鲁莽而造成意外,若判处监禁会断送被告的警察生涯,惟社会需要热心帮助市民的警察。被告会用实际行动,做交通安全教育及实践的警察,用自己不小心驾驶的经验开分享会,提醒市民要安全驾驶,多名上级表示愿意共同监督被告。

过去工作热诚望容将功抵过

辩方另指太平绅士及乐善堂主席等人的求情信亦望法庭轻判,容许被告将功抵过。辩方表示,被告自加入警队后的表现出色,对工作充满热诚,每每工作到深夜凌晨才回家,献身警察岗位,形容被告是卓越优秀的警队分子。被告因分心驾驶导致本案,尽管造成严重后果,惟望法庭考虑被告并非恶意犯案,案发时仅获发「P牌」3个月,而女途人亦站在栏杆外,被告驾驶私家车撞向的士,的士继而撞向女途人,就可责性而言,为何只有被告要肩负整体罪责,望法庭轻判。

30岁被告审讯后裁定危驾罪成

现年30岁被告姚新燊,报称警察,否认1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身体受严重伤害。控罪指他于2023年6月5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弥敦道与旺角道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一辆私家车,引致冯嘉敏身体受严重伤害。

案件编号:DCCC63/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