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男涉绑架六旬商人勒索120万 商人妻指绑匪来电威胁 若拖延时间会「打跛佢对脚」

更新时间:17:44 2025-08-07 HKT
发布时间:17:44 2025-08-07 HKT

四名年龄介乎34至39岁的男子,5年前涉因买卖消毒用品的退货纠纷,屡向67岁男商人追讨退款不果,联手策划驾车绑架商人,持牛肉刀恐吓并殴打致流血,抢夺其信用卡后私自提款及转帐共逾25万港元,又致电向其妻子勒索120万元赎金。4人否认绑架及抢劫两罪,案件今于高等法院续审。事主妻子供称绑匪当日致电她指:「老公依家同我哋一齐,我俾少少时间你,你入120万俾我哋」、「你唔好报警」、「唔好拖延时间,如果唔系我就打跛佢对脚」。

绑匪索要120万声言报警会打断事主双脚

男途人供称,当日他路过事发地点,听到疑似吵架声,目睹有近10人围观,而当时有两名男子「推」男事主梁金有上车,有一名男子「拉」梁上车,但辩方指他向警方落口供时则指「两名男子联手强行推另一名男子上车」。他现已没有印象犯人穿什么颜色衣服。另一女途人则供称当时目睹「3名男人抬起一个男人,推上一架Van仔,扚佢上去架车,车门都未闩晒,就好快咁开车走」,她认为事有跷蹊,立即拍摄案发地点及车辆照片,纪录涉案车辆车牌号码,随即报警处理。

男事主梁金有的妻子朱女士供称,她当日收到绑匪电话,绑匪称:「你老公依家同我哋一齐,我俾少少时间你,你入120万俾我哋」,叮嘱朱「你唔好报警」,威胁若朱报警他们会打断梁金有双脚。绑匪向朱说:「你老公话要打电话俾你报个平安先肯同我哋倾」,朱问候梁的情况后,朱指涉案退款退货纠纷与梁无关,绑匪「叫我唔好拖延时间,如果唔系就打跛我老公对脚」,最终朱没有支付绑匪任何赎金。

被告之一蔡家宝。汪旭峰摄
被告之一蔡家宝。汪旭峰摄

最终无付绑匪赎金报警后与夫重聚

辩方指对方要求朱转帐60万时,朱主动提出支付40多万港币,对方才向朱提供恒生银行户口号码,朱承认「我有讲我有40几万喺手」,梁当时质疑「你边有咁多钱呀?」。朱认为其丈夫被人捉走并索取赎金一事,与孙威的公司有关,但她忘记有否说「剩返个啲钱你叫孙威俾你」。朱报警后在警署与丈夫重聚,梁描述被人抢走钱包及数张银行卡。梁金有原与孙威经营合资公司,但孙威就本案不与警方合作,两人亦因生意纠纷而不再有生意来往。

本案4名男被告依次为胡烱豪、庄梓峰(Brian)、蔡家宝(KHAMIAM Panya)及欧阳俊云,蔡家宝在审讯期间获准保释外出。四人被控于2020年7月2日至3日期间,在香港连同其他身份不详的人,在违反男事主梁金有的意愿下,以武力或欺诈方式将他带走或禁锢,意图取得用以交换释放他的赎金或利益。首3名被告胡烱豪、庄梓峰及蔡家宝另被控约于2020年7月2日,在香港连同第四被告欧阳俊云及其他身份不详的人,抢劫梁金有,劫去港币104,452元、总额达港币147,470的据法权产,4张银行卡及一部流动电话。

案件编号:HCCC269/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