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青年对9岁继妹臀交捏胸判入教导所 报告指孤独被告犯案为求亲密感 官寄语:「好好照顾自己」

更新时间:12:14 2025-08-07 HKT
发布时间:12:14 2025-08-07 HKT

18岁无业青年前年趁9岁同父异母妹妹入睡后,脱裤与妹妹「臀交」,并捏妹妹胸部,母亲回家揭发事件,翌日带他自首。青年今年6月承认一项非礼罪,法官游德康指报告显示妹妹因本案受极大创伤,出现抑郁及低自尊等问题,需长期心理治疗;被告则因孤独感及低自尊,为寻求亲密感而犯案。游官考虑事件为一次性、无插入性行为,被告当时未满21岁,遂判他入教导所,透过教导及感化,助其改过自新。法官并寄语被告「唔可以放弃」并要好好照顾自己。

报告指被告为寻求亲密感犯案 

法官游德康引述心理及精神科报告指,X事后遭受严重心理创伤,在不健全家庭(dysfunctional family)成长令她创伤更难以康复。X事后出现抑郁、低自尊等问题,建议接受长期心理治疗。被告则被指是因孤独感及低自尊,为寻求亲密感而犯案,被告2019年曾因幻听幻觉到油麻地精神科中心求诊,但未有确诊任何精神疾病,遂建议判入教导所,以提升其自尊并防止重犯。

官:家庭悲剧 教导所有助被告改过自新

游官判刑时形容,本案是一场家庭悲剧,被告与妹妹年龄差距达9年,事件涉及未成年受害者,被告亦背叛家人拜托他照顾妹妹的信任。非礼罪最高可判监10年,游官考虑到事件为一次性、持续时间短、无插入性行为、不涉暴力,被告未满21岁,为社会利益着想及顾及其品性、过往行为及犯罪情况后,信纳被告接受一段时期的教导,会有利于感化他、帮助他改过自新及防止他重犯,故判他入教导所。

判刑后鼓励被告「唔可以放弃」

游官指,被告父亲在事件后与家庭分居,可见家庭因本案承受重大影响,但游官认为此事被揭发可成为转机,让被告及X在展开成年生活前有充足时间愈合创伤。被告亦表示愿意接受教导所的训练。游官判刑后改以广东话对被告说:「你唔可以放弃,OK?」,「依件事你及X都要面对。每人都有挑战同困难,解决唔到可以揾人帮手,例如心理辅导。所以你要尽量利用呢啲资源」,「你如果关心家人,就要好好照顾自己,唔驶家人担心」。游官亦对被告父亲说:「唔好放弃仔仔,好好照顾自己及家人」。

趁继妹睡觉脱裤非礼

本案案情指,18岁无业男被告P.M.S.和女事主X为同父异母的兄妹关系,一家六口同住在深水埗某单位。2023年11月8日晚上十时许,被告与9岁妹妹X在家,X因怕黑要求被告陪她睡觉,被告趁X入睡后脱去双方下身衣物,把手放在X背上,压X在床上,X被弄醒后感到极度害怕,装睡不敢动弹,被告跪在床上,把其勃起阳具摩擦X臀部,上下移动大约4分钟,再伸手入X睡衣内捏胸。被告把X翻过来仰卧在床上,张开X大腿,再把其勃起阳具摩擦X臀部约1分钟。

X的母亲晚上11时许回家,被告即时滚下床,躲在门后穿回裤子,母亲最初推门不果,最终设法推开门后开灯,发现被告从门后走出来。母亲发现X躺在床上表情尴尬,盖毯至胸口位置,母亲认为形迹可疑,掀开毛毯后发现X下身赤裸,X告知母亲被告触碰了她的私处,母亲怒火中烧并立即质问被告。X的父母在2023年11月9日晚上带被告到深水埗警署自首。

案件编号:HCCC97/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