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首被告何卓为结案陈词指 曾与其他被告同处涉案单位 但无证据屋内人制造炸药
发布时间:11:33 2025-07-24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42天审讯。首被告何卓为一方续结案陈词,指何并没有参与明爱医院及罗湖港铁站爆炸案,没有证据证实明爱医院的炸弹是在何租住的宏创方503室内制造,虽然案发前何与同案被告李嘉滨和吴子乐曾一起逗留在503室内,但无证据显示当时发生过甚么事,而李疑似在凌晨前往明爱医院放置炸弹,但何事前已离开503室,曾一起逗留在503室不等如何有参与爆炸案,「第2被告(李)可以自己做都得㗎」。
何卓为结案陈词指无证据503室发生过何事
首被告何卓为的代表大律师姚本成今结案陈词指,明爱医院爆炸案发生于2020年1月27日,而案中没有证据显示涉案宏创方1008室在1月25日前到底是甚么状态,虽然控方有证据指次被告李嘉滨在2019年11月曾订购化学品,但没有人知道李把化学品储存在哪,案中唯一出现过的相关证供,便是何卓为辩称在1月底至2月初曾到过1008室,当时单位内有很多防毒面具和口罩等。
姚指控方亦没有证据显示宏创方503室在1月25日至27日的状况,当中是否存在很多化学品、玻璃瓶甚或TATP炸药,均无从得知,控方未能证实明爱医院爆炸案中的炸药「Rocket candy」是在503室内制造、以及503室在上述关键时间内发生过甚么事。
无证据支持进出503室人士制造炸药及研究运送
姚续指,李曾购买的玻璃瓶与明爱医院爆炸案起回的玻璃瓶同款,亦不代表炸弹在503室制造,重申何卓为自辩时提到很多人会进出503室,而Rachel亦会在503室内存放物品。
1月25日,何卓为、李、第3被告吴子乐与一名何卓为称为「华御结」男子曾到过503室。惟姚指,无证据显示4人在503室内干甚么,其后「华御结」离开,仅剩下3名被告在503室,同样没有证据支持他们在503室内制造炸药及研究如何送递或放置炸弹。
姚又指,明爱医院爆炸案发生于1月27日凌晨约2时半,而控方指称李于同日凌晨约零时6分离开503室及前往明爱医院,但在李离开前约15分钟、何卓为已经与其友人「Vivien」先行离开503室,李当日曾在503室内出入,不代表他们一起计划放置炸弹,「第2被告(李)可以自己做都得㗎」。
解释何向女被告何培欣发讯提及炸弹均为「认叻、吹水、作大」
何卓为在1月27日凌晨曾于涉案Telegram群组发讯息,称「不如入去点着佢算」。姚称,当时何卓为不知道明爱医院的炸弹是否已爆炸,但他早前已向当时追求的女性、同案被告何培欣「认叻」,故他担心事败才发出这些讯息,但不等同他有参与放置明爱医院的炸弹。此外,何卓为当晚亦曾发讯息给何培欣,例如「医院小队出左发」、「我旺角开花等待中」及「完成 等手足揿掣」等,姚称何卓为透过网上及Telegram群组收集得来的消息,向何培欣「认叻、吹水、作大」。
姚又指,控方未能证实何卓为参与罗湖港铁站爆炸案,控方指何卓为于2月2日凌晨与吴一起运送炸弹到枫树街游乐场公厕,及把炸弹转交第三者。姚指案中唯一证供,只是何卓为辩称自己当时外出买酒,而吴则外出交收,控方并没有证据指2人把炸弹交给他人,而且控方案情指炸弹后来由同案被告杨怡斯放置到罗湖站,何卓为和吴当晚为何不交给杨,而且罗湖站的炸弹是「Flash powder」炸药,而明爱的炸弹则是「Rocket Candy」炸药,姚质疑罗湖站的炸弹究竟是从何而来。
TG上问「bombed?」 大状指控方未能证实由何卓为发讯
姚引述,何卓为供称在2月1日下午返回503室时,发现吴已在场及表示约了人商讨口罩生意,其后周皓文亦前来503室,并由何卓为带他上去1008室查看口罩和防毒面具的存货。姚指3人当日只是因为口罩生意才在宏创方内逗留,并非因为要制造炸弹,何卓为的说法亦是案中唯一解释了3人出现原因的证供。
姚续指,何卓为辩称2月2日去了粉岭梧桐河钓鱼,早前把当日钓鱼的相片呈堂。至于控方指称何卓为曾透过Telegram帐号「想和你通渠」联络「叉鸡饭(控方指即杨怡斯)」,问到是否安全及「bombed?」,姚则指控方未能证实发出讯息的人是何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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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