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性别人士质疑公厕法例带歧视 提司法覆核获判胜诉 政府1年内须将相关行为除罪
发布时间:10:38 2025-07-23 HKT
跨性别人士「如厕权」引发热议,一名未完成整套性别重置手术、由女变男的跨性别人士,2022年入禀司法覆核,质疑《公厕(行为及举止)规例》对跨性别团体造成不公,构成歧视,违反《基本法》等,要求扩阔「男性」及「女性」定义,为跨性别人士争取权利平等使用公厕。法官高浩文今日于高等法院宣布跨性别人士胜诉,裁定条例违宪,要求政府处理,在1年内将相关行为除罪,惟认为男女界线应由立法机关而非法庭制订。
申请人质疑条文违宪限制跨性别人士使用公厕权利
申请人K先生,答辩人为环境及生态局局长及律政司司长。本案主要争议《公厕(行为及举止)规例》第7条及第10条,第7条规定任何男性不得进入女性使用的公厕,只有年龄在5岁以下并由一名女性亲属或护士陪同的男童可以进入女厕,反之亦然;第10条指违反第7条的人士,一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罚款$2000 。
判词指出,K生而为女性,惟自早年起自觉为男性,2017年确诊性别焦虑症并接受治疗,入禀时正进行「现实生活体验」,体验男性日常生活,并获发性别认同信,证明其可于社会中被视为男性,使用特定设施,包括公厕,正轮候接受性别重置手术。K入禀质疑上述条文违宪,违反了《基本法》第25条,以及《香港人权法》第1(1)、14和22条,当中指人人平等,权利不分性别及私生活受保障等,认为有性别焦虑症而未完成性别重置手术,且有医学需要进行「现实生活体验」者,有权使用跨性别后相应公厕。


判词指政府已让步接受违宪之说只争议如何处理
判词提到本案须考虑Q先生及谢浩霖终审案判决,该案中2人的出生性别为女性,成长时均有性别认同障碍,2人多年来虽已接受荷尔蒙治疗或胸部移除手术,但认为不必要而未有完成移除子宫卵巢和制造人工阴茎的性别重置手术。2人医学上获认可为男性,早年向香港入境处申请更改身分证性别为男性遭拒,提司法覆核上诉至终审法院终胜诉,终院裁定处方政策违宪,侵犯了2人私生活权利,裁定政策无效。
判词指终院裁决后,政府实际上已经让步,不再死守出生时的生理性别作界线,亦即是政府接受本案涉案规例违宪,不再坚持任何人必须依其出生时的生理性别使用公厕,亦不要求跨性别人士接受完整性别重置手术后才能更改身份证性别以使用公厕。判词指,余下争议仅余涉事各方如何济助——单纯裁定上述规例违宪,还是按K先生立场权利来诠释条例以作补救。
裁定条例违宪 补救方式由立法机关决定
判词续指K先生不挑战公厕性别男女二分,仅质疑如何划界。套用相称性测试后,法官裁定上述《公厕(行为及举止)规例》第7及10条在恰当诠释下,违反了《基本法》第25条,以及《香港人权法》第1(1)、14和22条。然而法官本能地拒绝按K先生立场权利来诠释补救,因为「有性别焦虑症而未完成性别重置手术,且有医学需要进行『现实生活体验』者,有权使用跨性别后相应公厕」云云,可以预期将会因为不同潜在情境而再次遭遇质疑,而且说法累赘,缺乏必要特质。
法官续指,终院判决并不支持K先生一方主张的补救诠释,不认为应以「现实生活体验」来为男女划界。法官分析,终院所举的例子显示或应以外形划界,背后所需的不只「现实生活体验」及荷尔蒙治疗,惟情况不能一概而论,可有不同处理方法,不宜由法庭独断,此说和应了另一终院判决,当中指最好留待立法机关权衡,决定跨性别人士应有权利。法官又反驳局方,指若用身份证上性别作客观证明,会改变了身份证性质,从单单核实身份变成某种性别法律认证,在性别政策上一刀切,未能持续审视。
K:可光明正大使用公共厕所 政府:仔细研究判词很跟进
K先生透过律师行发表声明,分享「我和其他仍在性别过渡中的跨性别朋友都能够光明正大,毋须惧怕被否定地使用公共厕所。这是香港的性别友善再进步的一步,期望未来香港的司法制度上都能够逐步变得更包容。目前仍然有更多需要改善的条例,希望社会大众继续关注并支持有关案件。」
其法律代表帝理律师行对裁决表示欢迎,认为裁决乃香港跨性别权利推进的重要里程碑,又敦促政府不再延续不公,并应采取及时且积极的行动,保障基本人权,包括不论其性别认同及身份,免受歧视权利的保障。
律师帝理迈则指跨性别人士理应享有与其他市民同等的尊严、私隐及平等待遇,捍卫基本权利的重担,不应由已经承受制度阻碍的人士来承担。政府有责任主动检讨带有歧视的法律,确保不论公众的性别认同为何,都需要提供安全、共融及对所有人开放的公共空间。
环境及生态局新闻组回应裁决则指,政府会仔细研究判词,并征询律政司的意见,以决定适当的跟进行动。
汤家骅建议法例中加入免责条文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回复本报查询时,指本案关乎刑事罪行,相当严重,若某人因未完成性别重置手术而未能使用公厕的话,并不合理,而且构成违反人权。汤家骅提议可以在相关法例中加入免责条文,指若有跨性别人士正接受性别重置手术,有医学证明的话,即使未达法律要求,也可使用相应公厕而豁免刑责。汤家骅认为加入免责条文,做法比较明确,不难达到,否则若要仿效欧洲国家设立男女共用厕所的话会更麻烦,牵连甚广。
案件编号:HCAL646/2022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