咬断警长手指判囚5年半 杜启华出狱后申赴英留学被拒 提司法覆核冀推翻决定

更新时间:15:51 2025-06-26 HKT
发布时间:15:51 2025-06-26 HKT

港大毕业生杜启华2019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巿广场咬断警长的无名指,4年前被裁定公众地方扰乱秩序、袭警、对他人身体加以严重伤害及有意图伤人共4罪罪成,判囚5年半。杜去年10月获准在监管下释放,继而获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律系录取,署方质疑他到英国会再度成为激进分子,而且他作为BNO持有人,可以「5+1」的方式申请在英国居留和入籍,以逃避署方监管,今年4月1日拒绝其离港赴英留学的申请。杜启华就决定上诉失败后,昨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署方拒绝他离港赴英留学的两次决定。

申请人为杜启华(To Kai Wa),建议答辩人为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Supervision Case Review Committee),建议有利害方为惩教署署长(Commissioner of Correctional Services)。

监管会指杜未现悔意改过自新恐赴英再成激进分子

杜在申请书提到,他因4罪罪成判囚5年半后上诉被拒,惩教署去年9月批准他在受监管下获释,条件包括离港前需告知惩教署监管人员(supervision officer),除非有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的批准,否则不得在监管令有效期间离港。杜去年10月25日出狱,历时22个月2日的监管令有效至2026年8月26日。杜获录取入读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律学士学位课程后,透过律师行申请在今年8月离港赴英留学。

惩教署监管个案覆检委员会今年4月1日拒绝杜启华离港赴英留学的申请,指出虽然杜在获释期间没有违反监管令,但杜未能展现对其刑事定罪的真诚悔改与反思,尚未全面完成改过自新(rehabilitation)及去激进化(de-radicalisation);杜有可能在监管令结束后仍未完成英国课程,惩教署监管人员难以到访英国与杜会面;若杜获准离港赴英,恐怕他在英国会再度成为激进分子,可能会犯下非法和暴力行为,甚至违背国家安全利益。

倘申居留一旦违令难监督存在国安风险

杜赴英攻读法学学士学位会中断其精神科治疗,惩教署监管人员难以监督其精神病状况;杜作为BNO签证持有人,可以「5+1」的方式英国居住满五年后,可以申请永久居留权,再居住一年后,便可申请入籍英国,以逃避署方监管;若杜违反监管令,署方认为英国当局不会合作将他遣返回香港,监管人员难以监管或把他再度监禁。

委员会认为杜提出的附加条件无法充分解决上述问题并管理相关风险,而离港赴英攻读法学学士学位并非其唯一选择,亦不是他改过自新并重新融入社会的唯一途径,认为他大可在香港进修。若批准杜赴英进修,中断惩教署对其监管,则会存在国安风险及损害国家安全利益。

委员会驳回上诉指已平衡法定目的与杜之权利

杜今年4月15日提出上诉,5月23日遭驳回,指明委员会已明确列出相关考量因素,平衡《监管释囚条例》的法定目的与杜的基本权利,委员会认为杜毫无真诚后悔及反思的想法合情合理,杜的确未尚未全面完成更生及去激进化,杜有重犯风险,若批准杜赴英存在国安风险,或会损害国家安全利益。署方合理相信若杜违反监管令,英国当局不会合作将他遣返回香港。杜作为BNO签证持有人,增加了其可能移居海外以逃避监督的风险,使惩教署难以执行监管令及评估申请人的康复进度。

委员会认为即使杜未曾违反过监管令,但若批准杜赴英,将构成重大改变,监督人员无法亲自监督杜,无法跟进其精神病治疗的康复进度,也无法提供及时的协助和辅导,更无法在杜违反监管令或存在违法风险时采取及时行动。署方亦有需要重新评估他可能违反监督令、逃避监督,甚至犯下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风险。

杜强调无意煽动憎恨政府质疑过度限制自由求推翻决定

委员会重申即使杜无法赴英就读英国伯明翰大学法律学士学位课程,在香港仍有其他进修选择,他亦可在香港从事与其背景和兴趣相符的工作。上述建议有助于其更生和重新融入社会,同时可让惩教署继续有效监督杜。委员会指它已考虑其合法权利、重犯风险、逃避监管令的风险、海外是否有效执行监管令、监察其精神康复进度的困难、相关的国家安全风险、杜可否通过其他方式更生并重新融入社会。委员会认为它已进行客观的风险评估,决定维持原有决定。

杜质疑署方决定过度限制其受《基本法》及《香港人权法案条例》保障的迁徙自由,违反《监管释囚条例》的法定目的,委员会考虑了与其无关的因素(如杜是BNO签证持有人或英国当局曾与一名违反监管令并因涉及危害国家安全罪行而被通缉的人士进行访谈),强调没有资料显示杜在获提早释放后曾违反监管条件,杜亦表明他在Patreon刊出的时事文章若提出批评,旨在指出相关制度、政策或措施存在错误或缺点,目的是促使矫正或消除该些错误或缺点,循合法途径予以改善,绝无意图煽动他人对政府或对其他社群产生憎恨、不满或敌意。杜遂入禀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要求法庭推翻署方在今年4月1日及5月23日拒绝他离港赴英留学的两次决定。

案件编号:HCAL1469/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