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盘问被告张家俊 指张在警员记事册内的警诫供词是自愿作出
发布时间:11:21 2025-06-26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24天审讯,被告张家俊续接受控方盘问。张家俊早前辩称在警员威吓下,被逼签署承认警员记事册中的警诫供词。控方今指出,警员记事册内却没有写上更多对张家俊不利的供词,更写了「唔关我事,我无份整炸弹」,也没有逼张承认屋内检获的涉案电子仪器属于他。张同意,但仍否认记事册内供词是他自愿作出。
否认自愿作出警员记事册中警诫供词
根据警员记事册记录,张家俊在警诫下称「阿Sir唔关我事,我无份整炸弹,1月26日凌晨我上去宏创方5楼503室揾咗Lukas饮酒,Lukas我私下叫佢钓鱼佬,佢系我喺Facebook识嘅朋友,入到屋我就见到佢喺个煲度,煮紧啲黑色嘢,同时我闻到啲硫磺味 ,佢同我讲佢试咗啲炸药,谂住喺关口做大镬嘢,我以为佢饮醉,所以冇理佢」、「另外喺3月6日晚,喺深水埗公园出面,佢畀左啲电线同电路板我,同埋叫我拎多个电话充电器,今日拎畀佢,我就思疑佢用嚟推动引爆炸药嘅装置。」
张家俊早前辩称,被捕后遭警员威逼才在相关记录签署作实,他不曾这样说过。控方今盘问时,指张家俊声称被逼签署记事册,但警员却没有在记事册写张家俊承认「有份整炸弹」,反而写了「无份整炸弹」。张家俊同意,但又称自己在厕所内被警长拳打胸口后,警长曾说「啲炸药你整㗎啦」,他则回应「唔关我事」。控方指,张家俊在主问时没有提到这部份。张家俊同意,而辩方盘问警长时也没有问及。

控方指,警员也没有在记事册中指张家俊曾到嘉顿山上与其他人开会讨论3月8日将军澳爆炸案的计划,更没有逼张家俊在记事册承认家中检获的手提电脑和手机等属于他。张家俊同意。控方续指,其实记事册的内容是张家俊自愿说出。张家俊否认。
此外,张家俊早前供称其家中检获的Macbook属于公司,应该是同事Rachel或「大只仔」遗留下。控方今指,辩方盘问警员时,提到的手提电脑却是在张家俊家中检获的另一部Macbook Pro。张家俊称因为名字相近,所以自己有时亦会混淆。控方则指,其实是因为专家证人在Macbook内发现与罗湖爆炸案中引爆装置相同的程式代码,所以张家俊才改变自己的证供。张家俊否认,又称自己不知道Macbook内有这些程式。
自称曾开发木马程式及入侵Cellebrite经验
控方又指,当警员搜查张家俊住所时,涉案手机处于开机状态及放在桌上,所以警员直接询问了张家俊Telegram密码。张家俊不同意,称在遭警员威逼后,警员只询问了手机开机密码,他猜测警员「手多」尝试用同一组密码解锁Telegram,因为密码相同、故成功解锁Telegram。
张家俊又提到,今年1月8日,庭上开启涉案手机及测试Telegram密码时,他留意到Telegram对话列表的画面与他被捕时对话列表的次序有不同,质疑曾被修改。控方则指,根据控辩双方承认事实,该涉案手机的证物链不受争议,而且自1月8日到4月1日、控方案情完结当日,张家俊一方均没有提出相关争议,甚或要求传召警员或专家证人作供。
张家俊辩称,辩方盘问控方证人时曾问及木马程式。控方指出,当时辩方提到木马程式会入侵鉴证程式Cellebrite、干扰程式撷取资料,但涉案手机的资料是警员透过拍摄取证,而非透过Cellebrite撷取。张家俊则指木马程式有无限可能性,又称自己过去曾开发木马程式,及有入侵Cellebrite的经验,但他承认自己现在并非以专家身份作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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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方问到,张家俊被捕后被带到青山警署,其后再被带到尖沙咀警署,他会见律师后有否立即要求送院求诊。张家俊称自己有。惟控方指,尖沙咀警署拘留人士行动纪录没有相关记项。张家俊则指警方「乱咁入嘅」。张家俊又称自己最初被带青山警署时,一度打算向值日官投诉拘捕警员,但随即自己被拘捕警员拉走,因此当时亦无法提出送院要求。
张家俊又指,自己在尖沙咀警署提出送院要求后,被带到羁留室等待一段颇长的时间,并有警员要求他签署文件及同意把医疗报告交给警方,才可以送院。控方指,辩方在盘问时并没有提过这部分,亦没有要求传召尖沙咀警署相关警员作盘问。张家俊同意。
控方又提到,张家俊没有透过律师,去投诉青山警署值日官没有接见自己,也没有向尖沙咀警署值日官投诉自己在家中遭警员武力对待,及被人以其女友作威胁、被逼交出手机密码。张家俊承认自己没有,称当时自己对警方失去信任,而且他当时身处警署,仍感到生命受威胁;但他后来曾向警察投诉科提出投诉。
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