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控方指CCTV拍到被告张家俊进出涉案单位测试爆炸品 张否认是片中人

更新时间:10:53 2025-06-25 HKT
发布时间:10:53 2025-06-25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123天审讯。控方今续盘问被告张家俊,指张家俊在当年3月曾前往涉案宏创方单位内测试爆炸品,及应次被告李嘉滨的要求、拿电子磅给对方,闭路电视拍摄到其进出宏创方,而涉案Telegram群组亦有相关讯息记录。惟张家俊否认闭路电视拍摄到的人是自己,亦不同意自己是涉案群组成员之一。

控方指CCTV拍到送电子磅出入涉案单位者为张家俊

控方今展示涉案Telegram群组的讯息记录,成员「Bee」在2020年3月1日曾发讯息「一系呢两日我哋过去试」,「一枝弓(控方指称李嘉滨)」回复「可以」、「星期二?」,「Bee」又称「要140%work 紧张过生仔」。至3月3日,「一枝弓」再发讯息「提提大家,今日6点哦」、「测试」、「Flash powder」;当晚11时许,「叉鸡饭」问「你哋完未」,「Bee」回复「啱啱开始」。

控方指,当晚宏创方5楼闭路电视拍摄到一名穿黑色外套的男子进入涉案503室,该人便是张家俊,他当时到503室内测试爆炸品。张家俊不同意,称自己没有该黑色外套,亦没有使用「Bee」这Telegram帐号。

宏创方CCTV拍到有男子送电子磅入涉案单位。资料图片
宏创方CCTV拍到有男子送电子磅入涉案单位。资料图片

同年3月6日凌晨近2时,「一枝弓」曾在涉案群组发送测试爆炸品的影片及称「目前最好 5:4:1  1mg」,其后又表示没有磅,「Bee」则回复「coming」并发送一张磅的相片,及在2时许表示「放咗个磅响bar台上面」;闭路电视亦拍摄到当日凌晨一名男子曾手持电子磅出入宏创方5楼。控方指该名持磅男子便是张家俊。张家俊否认。

张指被制服时无想到破门入屋者是警察

控方亦指,张家俊于3月6日晚上与其他涉案人士到嘉顿山上商讨3月8日将军澳爆炸案的计划,其后他驾驶私家车载着何卓为、李嘉滨、杨怡斯和一位不知名女子离开。张家俊否认,辩称该车辆当时借给了同事「大只仔」驾驶,刑事情报科的监视警员早前亦供称当时驾驶车辆的男子拿出手机解锁车辆,而张家俊自己本身持有车辆锁匙,他只要行近该车辆两三米内,车辆便会自动解锁,相反「大只仔」则须透过手机才能解锁车辆。

此外,「Bee」在3月6日于群组发相片及称「remote连镜头」,又表示「胶水买咗1L」、「AA胶都有」。控方指,警方在张家俊的车内亦检获胶水和AA胶,而「Bee」发送的相片中亦拍摄到手套,警方在张家俊家中亦找到同款手套。惟张家俊仍否认「Bee」是自己,但同意手套同款。

张家俊早前又辩称,3月7日晚上,警方破门进入他家中及把他制服地上。控方今天问到,当时张家俊有否想过对方是警察。张家俊称当时没有想到,又警察入屋时没有身穿制服或出示委任证。虽然张家俊早前称当时曾被全副武装的人用枪指着,但他今称「可以系非法武装组织……始终呢个世界上有冒警罪……」,他当时曾想过对方是否想抢劫。

否认膝头伤势因顶在门后阻挡警方破门所致

控方续问到,当时张家俊有否大声求救。张家俊称没有,指当时被警员制服在地,压着胸肺位置,「嗌唔到出嚟」,而当他被警员抬起时,有人用力踩在他左膝后方,「痛到失去知觉咁滞」及「成个人无力」。控方则指,警方破门时,是张家俊用力顶在门后,因此警员须用力撞门,张家俊膝头的伤势是这个过程所致。张家俊不同意,亦否认自己有顶在门后。

控方又引述,张家俊早前称自己被抬入厕所后,曾看到警长李东彪身上的证件有很多红色字、并说到「个名咁型嘅,三十几个字」。控方问张家俊当时是甚么心态,张家俊则称自己当时感到愤怒,故想揶揄警长,又指自己的确成功了,导致警长其后打了他胸口一下。控方指出,若然张家俊被抬入厕所前已遭武力对待,为何仍敢揶揄警长。张家俊则称因为自己很愤怒。

另外,根据警员记事册,张家俊在警诫下称「……1月26日凌晨我上去宏创方5楼503室揾咗Lukas饮酒,Lukas我私下叫佢钓鱼佬……入到屋我就见到佢喺个煲度,煮紧啲黑色嘢,同时我闻到啲硫磺味,佢同我讲佢试咗啲炸药……」。张家俊早前辩称他没有这样说过,指记事册内容是警员所写及强逼他签署作实。

惟张家俊早前亦称警长当时向他出示何卓为的相片,并问他是否认识「五飞」;控方今问到,如果警方当时已掌握何卓为姓名,为何不在记事册上写上「五飞」或何卓为,而是写了Lukas。张家俊则称可能有人太过聪明,又指自己不知道何卓为英文名是Lukas,而自己也不会称呼人「钓鱼佬」,「正如我唔会见法官大人做法律佬」。控方随即指张家俊用辞不当,法官陈仲衡则称自己对此没有任何特别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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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5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