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煤香港前副总经理索贿300万元罪成判囚10个月 官:悔意流于表面

更新时间:10:57 2025-06-10 HKT
发布时间:10:57 2025-06-10 HKT

64岁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前副总经理王文宁涉嫌向业务伙伴索贿200万至300万元,从而以最有利对方的条款解决商业纠纷。王文宁受审后今年5月被裁定代理人索取利益罪成,东区裁判法院裁判官屈丽雯今判刑时指,涉案一次性索贿的金额不少,但被告未能成功获取款项,而贪污属严重罪行,须判处具阻吓性刑罚,监禁无可避免,故判监10个月。

求情称具真诚悔意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中煤香港,前称环能贸易有限公司)时任经理王文宁,早前被裁定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名成立。辩方求情指背景报告内容正面,提到王文宁为人善良和慷慨,具真诚悔意,在廉署调查案件期间提供全面协助,而王与前妻及女先关系良好,现患糖尿病需接受药物治疗,冀裁判官轻判。

官:悔意流于表面

裁判官屈丽雯表示辩方虽声称被告无意违法,但他身为具丰富经验并在港工作多年的高层人员,其行为显示他清楚自己所作所为,仍积极索贿200万至300万元。被告虽在调查期间合作,但未作适时认罪,声称的真诚悔意仅流于表面,最终判处被告即时监禁10个月。

索贿以协助处理纠纷

案情指,王文宁于1982年入职中煤集团后被调派到中煤香港,并受委托处理中煤集团和高豪之间的商业纠纷,故与高豪董事周台婷交涉。周台婷应邀于2018年10月8日,到置地文华东方酒店与王文宁见面。王文宁称他急需金钱来处理内地山西洗煤场事故造成的伤亡赔偿,欲借款200万至300万港元。王表示若周同意借款,他会在双方公司的纠纷中,协助周的一方在有利情况下解决纠纷。周将整个会面过程录音并报案,王最终于2023年9月26日被捕。

案件编号:ESCC566/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