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调解院总部落户香港 林定国:香港调解员可集中处理商业性质争议
发布时间:10:34 2025-06-05 HKT
国际调解院落户香港,《关于建立国际调解院的公约》上星期在湾仔举行签署仪式,共33个国家签署成为创始成员国。律政司司长林定国今早(5日)在电台节目表示,对签约国的数目喜出望外,已经较去年商讨时的19个增加很多,强调欧美国家不是缺席,而是国家希望与志同道合(like mind)的国家签约。
各国代表欣赏支持令人鼓舞
林定国表示,来港签署公约或观礼的不同国家高级别代表,都欣赏香港,并支持设立调解院,形容情况正面、令人鼓舞。他称过去传统的调解机构都是由西方国家主导成立,在调解上有缺失,现在国家牵头所谓代表全球南方或发展中国家占的比例比较多,填补国际解决争议空白,即使并非签约国亦可使用调解院的服务,「只要你愿意,我哋都无限欢迎」。他又指日后调解院将成立秘书处及理事会,惟因它是一个独立的国际机构,独立法人身份,成文法亦予以外国机构的特权,香港扮演什么角色也要有商有量。
外交性质调解非香港强项
他又指,香港在一国两制下是国家内最开放、最国际化的地方,法律服务的水平一直以来在国际享很好声誉,所行的普通法制度,亦是在签约国里面突出鲜明的特色。而在处理国家与国家国民之间所谓投资争议,以及私人间的商贸争议,属香港强项,相信日后会较多处理这两项的调解。至于国家与国家之间的争议,虽然属调解院的工作,但外交事宜不是香港强项,但相信国家在这方面有很多人才,可以处理有关的纠纷。
香港处理日后的保养维修工作
针对日后的调解员,林定国称,签约国均可以提名自己的国民,部分调解员只处理国家和国家之间的争议,因须具备外交经验、国际经验 ,每个国家可以提名五个人;处理商事等的一般调解员,每个国家可以提名20个,始创成员更可以提名更多的调解员,而理事会亦可作出提名,提名的人选不限于缔约国,形容是「包容、开放」。日后调解院成立后,香港会处理保养维修的工作,而营运亦有契约国共同分担,调解收费则由调解方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