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屯门交收烟弹遭殴打 8童党承认蓄意伤人 分别判感化令、劳教中心与更生中心

更新时间:12:57 2025-05-30 HKT
发布时间:12:57 2025-05-30 HKT

女子去年4月到屯门蓝地单车汇合中心附近,准备交收加热烟弹时,遭8名12至16岁的少年拳打脚踢,其中一人更手持扳手袭击女子背部。该8名少年早前承认一项蓄意伤人罪,当中3名被告另承认一项抢劫罪。案件今于区域法院判刑,16岁被告被判入更生中心,12岁被告判处18个月感化令,而余下6人判入劳教中心。

集体施袭兼用武器案情严重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黄国辉判刑时指,考虑到本案为集体袭击导致他人受伤,当中更涉及使用武器,案情严重。黄官指若被告年满21岁,必定被判处监禁,但念及众被告年轻,遂先索阅一系列报告。

全部被告未成年分别判感化、劳教或更生中心

黄官今阅毕报告后,表示考虑众被告在本案的参与程度、辩方求情、报告内容,以及犯案时的年纪等,终判处15岁曾姓被告、16岁被告何嘉诚和4名未成年被告入劳教中心;16岁被告郑梓希须进入更生中心;而12岁被告则被判处18个月感化令。

8被告年龄由12至16岁

8名被告依次为15岁姓曾外卖员、13岁少年、16岁男学生何嘉诚、12岁少年、14岁少年、13岁少年、16岁男学生郑梓晞及13岁少年,众人承认1项蓄意伤人罪;其中2名13岁少年和1名14岁少年,另承认1项抢劫罪。

事主买加热烟烟弹货不对办约卖家换货

案情指,去年4月13日女事主梁钧婷透过Telegram购买5盒加热烟烟弹,同日取货时发现烟弹失灵,遂欲换货。翌日下午她应要求到兆康站交收,之后再被带到屯门蓝地交汇处屯门单车汇合中心附近等候。

众被告向事主施袭并抢走手袋耳机

期间女事主突然被人以粗言辱骂,后见到8名男被告冲过来,其中1人手持扳手,向女事主施袭1至2分钟,过程中她被拉扯倒地,左边肋骨被人以扳手击中,斜揹袋被夺去。8人其后逃去,有途人目击过程,尾随8人并报案,警方于兆康苑兆贤阁截停并拘捕8人。其中14岁少年警诫下承认从家中取得扳手,用以殴打女事主背部2下,又应其他被告指示取去女事主耳机锁匙。

被告被捕后称受「卞焯贤」指使犯案

女事主送院治理,头皮及双手有红斑,左下胸壁瘀伤触痛,背部有裂伤。众被告在录影会面下表示,案发前2日,1名叫「卞焯贤」的人叫其中数名被告到兆康站,惟没有指明目的;案发当日集合后,卞叫众被告到单车中心袭击1名女子,无说明何故。卞称「边个唔打打边个」,其后先行离开。众被告应要求到单车中心等候,14岁少年见到女事主后指向对方,其他人遂上前施袭。

案件编号:DCCC1299/2024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