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现金分享2025|计划改资格 拎$10000须留澳最少183日 居港澳人:晴天霹雳
发布时间:12:16 2025-05-29 HKT
【澳门现金分享计划2025/派钱/资格】澳门「现金分享计划」新增在澳逗留满183日条件!澳门特首岑浩辉早前发表任内首份施政报告,宣布继续推行「现金分享计划」,合资格永久性居民每人获发10,000元,合资格非永久性居民每人获发6,000元,澳门行政会今日(29日)公布完成讨论《2025年度现金分享计划》行政法规草案。法规新设条件,在2024年必须身处澳门最少183日。
「现金分享计划」须持有效或可续期居民身份证
澳门行政会表示,按照行政法规的规定,澳门居民在同时符合身份条件及在澳条件的情况下,可获发现金分享,永久性居民每人一万澳门元,非永久性居民每人六千澳门元。身份条件是指在2024年12月31日持有有效或可续期的居民身份证,这一点与过往制度相同;在澳条件是指在2024年全年身处澳门至少183日,则是法规新设的条件。
三类人士可获豁免
澳门行政会续指,虽然行政法规新设在澳条件,但为照顾特定群体,法规规定三类人士即使不符合在澳183日的要求,亦豁免计算在澳时间,包括于2024年内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的人士;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第4/2010号法律收取残疾金的人士;于2024年12月31日按照第9/2011号法律收取残疾津贴的人士。
8种理由不在澳门仍视为身处澳门
| 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 |
| 住院 |
| 年满65岁居于内地,或者未满65岁因健康原因而居于内地 |
| 在外地为已在社会保障基金登记的雇主工作 |
| 为负担居于澳门的家庭成员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 |
| 履行公务 |
| 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 |
| 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 |
另外,法规列明八种理由不在澳门的情况视为身处澳门,并可申请将有关期间计入在澳期间,如经计算后符合在澳183日的标准,则可获发款项。包括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教育课程;住院;年满65岁居于内地,或者未满65岁因健康原因而居于内地;在外地为已在社会保障基金登记的雇主工作;为负担居于澳门的家庭成员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履行公务;居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当地工作或就读当地认可的高等或非高等教育课程;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
居港澳门人:一直靠澳门派钱勉强维持生活
居港的澳门居民陈小姐指,与母亲均持有澳门永久居民身份证,本预算今年可领取2万元福利金,未料澳门政府却突然宣布需「最少183日居澳门」才能领取,叹「见到消息后曾经计过数,但就算每个星期六、日返澳门过夜,都不会够数」。她指在港享有的福利差,一直靠澳门每年派钱才能勉强维持生活开支,「现在真是晴天霹雳」。
在港工作澳门居民慨叹:只能接受
居港的澳门人陆先生(化名)指,多年来与母亲及弟弟,一直能领取澳门的福利金,对于今次政策突然收紧,慨叹「只能接受」,「始终现在是追溯回去年居于澳门的时间,已经无法处理」。他指,理解政府已派现金福利十多年,个人亦会视是「Bonus」,虽然之前未闻传出收紧风声,「但现在要划线限制资格也不会说是不合理」。
对未来会否部署更多时间居于澳门,以便在来年符合领取福利资格,陆先生笑言「在香港工作,好难做到,船飞钱都补唔返」。他续指,因育有1名未成年孩子,按照今次豁免条件中「未满22岁,且父或母一方具备领取现金分享资格」条款,可能符合要求,但不会强求。
刚毕业澳人冀以留学作豁免:1万元为生活费
今年23岁的居港澳门人程小姐(化名)表示,自己2023年来港读硕士,毕业后留港工作,去年居澳门日数不足183日,计划以留学为由申请豁免。她指,往后可能以「为负担居于澳门的家庭成员主要生活费而在外地工作」为由申请豁免,料修改对自己影响有限,「但目前不知道承认(豁免)标准为何。」
程小姐称,视款项为「生活费」,会储起或用来买日用品,对政策收紧感可惜,「以后可能拿不到这笔额外的钱,怎样说都对生活有补助。但政府都有它的理由,可能好多人有身份证,但一直没有回去贡献澳门社会?」但她亦说,不会为了受惠福利,额外增加居住澳门的日数,「毕竟对我来说是额外钱银,不会因这原因而回去。单计船票都不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