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董事涉串谋时任科大副教授诈骗 官称被告可疑惟不足入罪 「极不情愿」下裁定罪脱

更新时间:12:58 2025-05-23 HKT
发布时间:12:58 2025-05-23 HKT

香港科技大学前供应商男董事被指串谋时任科大兼任副教授杨霖龙,于数项采购中隐瞒杨霖龙在供应商的权益。涉案董事被控2项串谋诈骗和1项欺诈罪,经审讯后,法官谢沈智慧今于区域法院裁定被告3项罪名不成立,但重申并非认为被告无辜,相反被告极之可疑及不可信,法庭是在「极不情愿嘅情况下」判处被告无罪,并下令把判词副本抄送给科大。

未够法律资料推论作定罪

被告欧阳兆㷨(42岁),为骏科(亚洲)制药有限公司独资董事及股东。

法官今颁下判词,裁定被告3项罪名不成立。辩方没有讼费申请,法官遂问辩方为何在书面陈词中对被告的警诫供词只字不提,指「你嘅当事人(被告)谎话连篇」,自己曾严谨地考虑把被告定罪,「我挣扎咗好耐」,惟从法律上没有足够资料作出推断。

倘控告行为失当可入罪

法官下令判词副本抄送给科大,并表示若然自己是公营机构,必定不会再聘用被告或有生意来往,又提醒控方起诉时应该谨慎考虑控罪,表明如果被告被控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罪,「我定咗佢罪㗎啦」。

控方案情指,杨霖龙于2002年7月至2019年6月受聘为科大环境学部及化学系兼任副教授,骏科则是科大供应商。杨霖龙曾参与注册成立骏科及出席业务会议,被告则会处理骏科与科大的业务往来,包括杨所下的订单。

隐瞒杨霖龙持有骏科股份

骏科于2013年处理了3个杨霖龙有份参与的项目,但杨霖龙和被告都没有作出申报。其中一次,杨霖龙向科大申请采购3,000公斤矽胶并推荐骏科,后来骏科收到科大约40万款项。

被告在警诫下,承认自己代表杨霖龙持有骏科的股份,虽然廉署人员于2020年在杨的办公室检取一份生效日期为2013年6月的终止信托协议书,但被告承认,该协议书是在杨霖龙得悉有人举报后才拟备,实际拟备日期为2019年。

杨霖龙潜逃海外去年落网正筹备移交回港

另外,杨霖龙于2020年5月被捕,但在保释候查离港,廉署后来向法庭申请手令通缉;杨在去年4月于波兰机场落网,律政司已向波兰当局提出要求暂时逮捕杨,并筹备正式移交要求。

案件编号:DCCC 1001/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