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疑遭母亲两任男友多次性侵 三男女被控13罪受审 控方指母亲要求女儿隐瞒曾遭性虐待

更新时间:15:04 2025-05-22 HKT
发布时间:15:04 2025-05-22 HKT

女童在8至10岁期间疑遭母亲两任男朋友性侵包括性虐待,其中一人涉非礼女童8次,另一人则与她非法性交4次,女童母亲被指要求女童及其补习老师隐瞒事情不要举报,并吩咐男友删除敏感讯息。涉案母亲与两任男友否认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非礼及妨碍司法公正共13罪,今在7男陪审团席前受审。控方开案陈词提到,涉与女童4度性交的母亲男友,早前已承认他曾5度非礼女童,作出包括亲吻、摸阴、抚胸等行为;而法医2年前检查发现女童处女膜有完全撕裂的旧伤,与控方案情吻合。

首被告被控4项非法性交 次被告被指8次非礼

现年53岁全志明被控4项与年龄在13岁以下的女童非法性交罪,全否认在2019年9月至12月内4度与13岁以下的女童X非法性交。现年71岁李锦辉被控8项非礼罪,李否认在2017年8度非礼X。X的49岁母亲N.D.被控1项作出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罪,N.D.否认于2023年4月1日要求蔡姓补习老师不举报全志明性虐待X、要求小女儿Y不要告知任何人全志明曾性虐待X及Y、要求Y接受警方询问性虐待事件时指没有事情发生、吩咐全志明告知警方没有事情发生并删除敏感讯息。

控方指次被告问X:可唔可以摸返我?

控方代表大律师张锦荣开案陈词指X及Y的父母在2018年离婚,母亲N.D.在2017年的男朋友为次被告李锦辉,在2019年的男朋友则为首被告全志明。2017年,当年63岁的李锦辉会到女童家过夜,在8度非礼X的事件中,李锦辉均伸手摸X下体1至5分钟不等,而李在最后一次非礼事件发生时,曾向年仅8岁的X说:「我都摸咗你啦,你可唔可以摸返我」。李在2023年4月被捕。

首被告与X无套性交并要求说「我爱你」

控方另指,全志明2019年9月至12月期间,曾4度与年仅10岁的X在没有使用安全套下进行非法性行为,并在X肚上射精,其中两次全志明曾叫X说「我爱你」,X服从。控方提及全志明早前已承认他曾在2019年5度非礼X,包括亲吻、摸阴、抚胸、以阳具磨擦X私处,但提醒陪审团全志明即使承认5度非礼X,也不代表全必然曾4度与X性交,需考虑本案证据才作裁决。

补习老师向X母求证反被要求隐瞒包括性虐待事件

控方称,X补习时向蔡姓老师提及性侵事件,蔡问N.D.全志明是否曾性侵X及Y,但她却没有尽母亲保护子女的责任,反而叫老师隐瞒全志明曾性侵X及Y的事情,另要求小女儿Y不要告知任何人全志明曾性虐待X及Y、要求Y接受警方询问性虐待事件时指没有事情发生、吩咐全志明告知警方没有事情发生并删除敏感讯息。

法医检查下发现X处女膜有完全撕裂旧伤

蔡报警处理,N.D.被捕后指,蔡曾问她X是否被全志明非礼,她指全志明曾「锡过X块面」,她则有打电话安慰X。2023年11月14日,法医检查X的身体时,发现X处女膜完全撕裂的旧伤,与她曾被全志明性侵的说法吻合。

案件编号:HCCC297/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