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消防涉轮奸案 次被告称女方自愿性交「好享受」 形容姿势不完全是「男上女下」

更新时间:13:39 2025-05-21 HKT
发布时间:13:39 2025-05-21 HKT

两名时任消防员4年前涉于酒店房轮奸26岁醉酒女友人,次被告陈卓轩今接受控方盘问。陈坚称他认为当时女方虽有醉意但有理智,与他性交时没有反抗,默不作声,而她「摸我心口,好享受」。控方则指陈扭曲事实,实情是女方酒醉无力时尽量用力想把他推开,陈否认。控方提到陈与女方当晚进行「男上女下」的性行为,陈供称「我唔系咁知呢个名」,遭控方质疑「单案去到今时今日,你话唔知男上女下系咩?」,陈则形容他与X性交的姿势,「我唔会完全话我喺佢上面啰」。

31岁首被告李浩田及29岁次被告陈卓轩同被控一项强奸罪,他们否认于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太子道西193号新世纪广场帝京酒店978号房,强奸女事主X。

指X理智地主动引诱并自愿性交

次被告陈卓轩今接受控方盘问,控方指首被告李浩田供称他目睹X及陈当晚进行「男上女下」的性行为后「加入3P战团」,陈解释他「并非完全在X上面,算系下面位置」,并用手指试图展示X睡在床上,张开双腿,陈则跪在床上,在X双腿位置中间。陈坚称:「我唔会完全话我系佢上面啰」,对于控方所指的「男上女下」姿势,陈则指「我唔系咁知呢个名」。

陈供称X「无讲唔好」亦没有反抗,控方则指当时X酒醉才没有反应,陈表示不认同。控方亦指陈以上述姿势,X用力「都无可能摆脱到咁嘅姿势」,质疑陈明知X酒醉下违反X意愿,无用安全套下强奸X。陈则反驳指他当时认为X虽有醉意但有理智,主动引诱他后自愿性交时,期间没有反抗,默不作声,更称「X摸我心口,好享受」。当控方指X并非摸陈心口,而是用力想推开陈时,陈称:「我唔认同」。

再三强调无打算与X发展

陈承认「三人行」十分刺激,令他性欲倍增,控方质疑陈与X性交时更放任李迫X口交,陈解释X当时同意为李口交,「我当时亦都接受到」,故无理由拒绝或阻止X。控方指陈李两人违反X的意愿下强奸X,X醒来哭泣,陈出于害怕才帮X抹走其面上精液,帮X揹上斜揹袋,带X乘的士回家;陈均否认,只承认当时他没有钱支付的士费,由X拿$100支付。

陈忆述护送X回家时,两人手拖手,陈揽X腰。陈指X主动挑逗下他们才玩「三人行(3P)」,控方指陈没有问X拿电话号码,陈则再三强调:「我无打算同佢发展」。

案件编号:HCCC230/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