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消防员涉轮奸女友人 首被告指女方主动挑逗自愿提供手淫口交 遭射精脸上埋怨:都唔知系咪特登!
发布时间:14:31 2025-05-15 HKT
两名时任消防员涉于酒店房轮奸26岁醉酒女子案续审,首被告李浩田今出庭自辩时提到,三人玩「酒game」期间气氛融洽,女方清醒更主动把双腿放置在其大腿上,两人拖手后亲吻,「做足前戏 」,「准备好性交」,惟李不能勃起而事败。李其后目睹女方与次被告陈卓轩性交顿感「好刺激兴奋」,顿时性欲大起,阳具勃起并问X: 「可唔可以帮我含?」女方自愿地为他手淫口交,他最终不小心射精在女方脸部及头发上,女方一度投诉「都唔知你系咪特登嘅」。
X曾供称酒后遭两被告轮奸
两名男被告李浩田(31岁)及陈卓轩(29岁)同被控一项强奸罪,他们否认于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太子道西193号新世纪广场帝京酒店978号房,强奸女事主X。女事主X早前供称她案发时在半睡半醒的迷糊醉酒状态,她感到有人夹住她的双脚,使她无法大幅度动弹,她当时已经用尽力气想推开他,但不成功。她指李强行与她性交,到她再恢复意识时,已变成陈在她身上,李同时站在床边,用手捉住她的脸,强行令她张嘴口交,再在她的脸上射精。李陈两人再交换位置,陈再次在她的身上,她再用力推开陈,陈则跟她说:「唔使惊。」然后为她清理脸上的精液,并帮她穿回衣裤,扶她去坐车回家。
李自辩指3人酒聚略有酒意
31岁首被告李浩田今出庭自辩,李指女事主X是其前同事,次被告陈卓轩则是他在观塘消防局上班时认识的同僚。李忆述2021年8月8日与女事主X及次被告陈卓轩等人酒聚,李主动约女事主X及次被告陈卓轩在案发当日在旺角帝京酒店聚会,三人在晚上八时起玩「酒game」,互相斟酒及玩游戏,期间手舞足蹈 ,气氛融洽和谐,三人亦开心拍掌欢呼,有微小身体接触。李指三人玩游戏时「有赢有输」,李曾帮陈顶酒,陈则曾帮X顶酒。游戏在晚上十时左右因X欲如厕而暂停。李指他印象中X饮酒不超过7至8杯,李饮酒10杯左右,陈则酒量最多,而当时三人仍清醒但有酒意。
X主动撩拨同意接吻并隔裤摸李阴茎
X如厕时李陈两人各自在酒店房玩手机,X如厕后继续与李陈两人聊天,李见到陈伸手摸X大腿数分钟,X没有特别反应,亦与陈继续聊天。陈坐在犯人栏内听到李的证供时稍微面带愕然,其后四处张望。李续指,X趁陈如厕时主动把双腿放置在李大腿上,李形容他当时十分惊讶,「我好Surprised,但我无讲佢」,而李伸右手摸X手,两人拖手后李摸X大髀,李想与X接吻,但此前直接问X「可唔可以锡你呀?」,X回答:「可以」。李便与X接吻,而X隔著李的牛仔裤,手握李的阴茎。
两人「互锡互摷」后X自行脱裤
李指他当时想被X触摸其阴茎,故自行脱下牛仔裤,再把X手放在其孖烟囱上的阴茎位置,X尝试解开孖烟囱两粒假钮扣,李便引导X从裤管伸手入孖烟囱,X便主动为李手淫,当时两人拥抱互摸,李伸手解X的胸围后扣并抚摸胸部。李供称X想「啜锡」其颈部,但「我惊有『咖哩鸡』,所以推开X」,李便向X称:「到我啦㖞!」。李便吻X颈,他想除去X内裤及打底裤前,曾称:「你又著裙又著裤咁搞笑」,李指他问X可否除去其打底裤,但X无回应,两人继续「互锡互摷」,X便自行脱下内裤及打底裤,李才伸手摸X阴部。
李指做足前戏却未能勃起
李形容X的反应时指,X当刻下体湿漉,X边吻李边摸李腹部。李当时心想两人已「做足前戏 」,「准备好性交阶段」。惟李担心陈会从厕所出来目击两人性交,而且酒店房灯光全开,令李感到担心及不适,不能勃起。李便向X说:「可唔可以帮我含呀?」,希望X透过口交协助他勃起,惟X投诉李「有阵汗味又未冲凉」,不愿意为李口交,李穿回衣物便如厕,李发现陈在浴室赤裸抹身中,李要求陈让位予李洗澡,陈叫李拿手机入厕所,陈步出浴室顺手关门,李便洗澡。
旁观性交感兴奋问女方自愿口交手淫
李洗澡后步出浴室,即看到陈赤裸上身与X性交中,李下意识关灯后,形容「场面震撼」。李指他当时人生第一次亲眼目睹别人性交,顿时内心感到好刺激,同时有兴奋感觉,立即性欲来潮。李走近房边时与X四目交投,李称他从X的眼神可见X当时清醒,亦没有回避。李问X:「我可唔可以锡你」,X答:「可以」。李与X接吻时陈继续抽插X,李遂伸手摸X胸部,李发现其阳具已勃起,便问X:「可唔可以帮我含?」,X答:「可以」后李便脱掉裤子,走近床边,把阳具放近X脸部。
一不小心射精X头面遭埋怨
X躺在床上与陈性交时,侧头为他手淫口交3至4分钟,李全程望住X作「视觉享受」, X用力手握其阳具时感到刺激,李下意识把阳具抽离X口部,但仍不小心射精在X的脸部及头发上,X即大叫:「喂呀!」X用手抹走面上精液,李陈两人对望时,李露出尴尬表情,便到浴室清理身体及衣物。
X:「都唔知你系咪特登嘅」
李洗澡期间,X开门进入厕所,期间没有与李说话或对望,直接到洗手盘旁清理身体。李忆述他当时主动向X说:「Sorry,头先唔系有心」。X随即埋怨李射精到她头发上,令她难以清理,X更说:「都唔知你系咪特登嘅」。李因身体疲倦而拒绝另外与两名朋友的聚会,在酒店房继续休息小睡,而陈在晚上11时45分时向X说:「你唔系12点要走咩?」时吵醒予李,李指X当时称:「12点先叫我啦!我瞓多阵」。陈在12时正向X说:「12点啦㖞!我送你走好唔好?」,两人离开酒店后,李独自一人「执手尾」。
目睹X与陈卓轩性交时无反抗
李另供称,他当时观察气氛,留意到X清醒、X及陈的交流,目睹X与陈性交时没有反抗,故认为X愿意与陈性交。
案件编号:HCCC230/2024
法庭记者: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