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消防员涉酒店轮奸26岁女子案 女事主供称遭强逼口交并在脸上射精

更新时间:13:38 2025-05-13 HKT
发布时间:13:38 2025-05-13 HKT

26岁女子4年前应约到酒店房与两名消防员友人饮酒,疑不胜酒力及后遭两人轮奸。案件今于高院续审,女事主供称,当晚遭两名被告按着双肩及用双腿夹住,首被告更用双手强行打开她的嘴巴及强逼她口交,最后在她脸上射精;次被告其后用毛巾替女事主清理及穿回衣服,及送女事主搭的士离开。审讯今午续。

X供称被轮奸期间时而处于迷糊状态

被告李浩田(31岁)及陈卓轩(29岁),被控一项强奸罪。控罪指2人于2021年8月20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太子道西新世纪广场帝京酒店978号房强奸X。

女事主X供称,案发当晚在酒店房间内遭两名被告轮流强奸,当其中一名被告在她身上强奸她时,会用双手按著她的肩膀及用双腿夹着她,另一人则会在床边,而过程中她处于迷糊状态,偶尔会清醒过来。

被逼口交并遭射精脸上

X供称,当时首被告曾站在床边,用双手强行打开她的嘴巴及强逼她口交,后来两被告再互换位置继续强奸她,直到最后次被告在强奸她时,首被告在她的脸上射精。X指她当时比较清醒,她哭泣和尝试推开次被告,而两人亦应注意到她比较清醒,次被告表示「唔使惊」,用毛巾帮她清理脸部,及扶她到床边整理衣物及穿回内裤等。

同年8月21日凌晨,次被告扶X离开及送她乘搭的士,X称当时「自己一个行唔到」,在截的士期间她曾呕吐,次被告便替她买水和纸巾,后来次被告送X搭的士到她住所楼下。X指同日早上,次被告亦曾透过WhatsApp及Instagram联络她,但她没有回复其WhatsApp讯息,也没有让次被告追踪自己的Instagram帐号。

案件编号:HCCC230/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