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明珠画廊欠租3个月 业主入禀高院追租逾330万元兼收舖

更新时间:17:58 2025-05-08 HKT
发布时间:17:58 2025-05-08 HKT

已故丽新集团主席林百欣与三太顾瑞英所生的女儿林明珠,早前争产案胜诉后或可获分遗产的八分之一(推算近4亿元),林明珠更发声明推算亡父遗产实际或远高于29亿元。惟林明珠创⽴的艺术⾨画廊却被业主指欠租3个月,业主昨入禀高等法院指画廊欠款约332.6万元,要求法庭颁令画廊交吉涉案舖位,连本带利还款,并为违反租约作出赔偿等。

原告为惠日有限公司(MODERN DAY LIMITED), 被告为Pearl Lam Limited。根据入禀状显示,被告公司的地址为中环都爹利街律敦治行地下,该位置为林明珠创⽴的艺术⾨画廊,现时画廊状态显示为暂时停业。

发律师信追租不果

原告为中环金利丰中心1楼、2楼及3楼的业主,被告以艺术⾨画廊(Pearl Lam Galleries)之名与原告在2024年7月签订三年租约,作为举行展览和零售艺术品、绘画及雕塑之用,月租为45万元,另加每月管理费5.7万元等。原告愿意豁免被告7个月月租即315万元,但被告自今年3月起欠交租金、管理费、差饷等杂费。原告上月发律师信要求被告连本带利归还欠租、杂费、4个月豁免租金共339万元,但被告无动于衷。

原告指被告截至今年5月1日欠款约332.6万元,但至今仍霸占涉案舖位,原告有权终止租约、追讨欠款与金钱损失。原告昨遂入禀高等法院,要求法庭颁令被告交吉涉案舖位,连本带利支付约332.6万元欠款,并为违反租约作出赔偿等。

案件编号:HCA884/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