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首被告何卓为指还押期间感左眼「神经痛」 眼科检查却称其视力无问题
发布时间:11:13 2025-05-07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99天审讯。首被告何卓为续自辩,供称自己因为头痛、头晕和身体乏力,在完成警署录影会面后被送院;他在还押期间,感到左眼后方位置出现「神经痛」,获惩教署安排到明爱医院眼科求诊,后来曾覆诊两至三次,眼科医生指其视力没有问题,但他在光线变化或情绪激动时,左眼仍会感到痛楚。
因见李嘉滨等人「越玩越危险」故欲割席脱离
何卓为在2020年3月被捕后、于警署录影会面中,曾称「我真系收租,租个单位畀佢哋,跟住我自己其实一路都……即系知道佢哋越玩越危险」、「我想……割席,脱离架喇」。何卓为称「佢哋」是指女示威者Rachel与其身边的人,包括次被告李嘉滨。
何卓为供称,自己曾劝Rachel「一阵间误伤无辜都唔好喇」,并曾吩咐中学师弟「阿蛋」在涉案Telegram群组「劝佢哋唔好做」。法官陈仲衡则问到,「阿蛋」在群组内从未劝阻他人,反而提出了将军澳周梓乐祭坛放置炸弹的计划。何卓为同意,但称「阿蛋」有个人想法。

录取口供后感眼睛痛楚但只验出近视散光
何卓为完成录影会面后,曾会见律师及后送往玛嘉烈医院。何卓为供称,他当时感到头痛和头晕,身体虚弱及无力,相信是早前头部遭警方撞向桌子所造成,而他送往病房后,曾有护士尝试扶起他,但他却「跌返落床度」,他当时「好头痛、好头晕、好攰」,其后接受脑部扫描和眼科检查,留院4至5天及获处方止痛药。
何卓为续称,自己在东区裁判法院提堂后还押于荔枝角收押所,他感到「眼后面个位有神经痛」,获惩教署安排到明爱医院眼科求诊,后来曾覆诊两至三次,眼科医生指其视力没有问题,但他在光线变化或情绪激动时,左眼仍会感到痛楚,他有向荔枝角收押所的医生及临床心理学家反映此事;后来他再因眼部神经痛一事获安排到明爱接受检查,另被验出近视和散光,故现时须配戴眼镜。
李嘉滨的代表大律师盘问何卓为时,提到何卓为曾持有李嘉滨租用的宏创方1008室锁匙。何卓为同意,而他亦有把自己租用的503室锁匙交给李嘉滨,方便李嘉滨出入,及当何卓为遗失锁匙时,李嘉滨可以协助开门。
称503与1008室均曾当作示威者安全屋使用
盘问下,何卓为同意,李嘉滨是在他举行的聚会中认识Rachel,而李嘉滨并没有牵涉Rachel资助503室租金一事,他亦不曾亲眼目睹李嘉滨和Rachel两人一起使用503室;当Rachel把503室弄得不干净时,何卓为也不曾向李嘉滨反映此事。
辩方续问到,1008室是否曾被示威者当作「安全屋」及用作存放物品。何卓为称,当时503室、1008室及1009室均有类似用途,而他记忆中亦有多于一人持1008室锁匙,但他不会使用1008室来储存自己的示威装备,他会放在503室。
辩方续指,何卓为称李嘉滨为「山鸡」,只是因为在录影会面前,警员向何卓为出示李嘉滨的相片,并指出李嘉滨是「山鸡」。何卓为供称,不记得警员有否指出相中人,但警员有向他出示相片及称「山鸡同够钟改名(即吴子乐)笃咗你」,然后他自行估计「分配返个身份角色」,因为他曾看过涉案Telegram群组讯息,故自行推测。
陈官关注,何卓为如果推测出相中人。何卓为则称,透过「上文下理」和「打字嘅语气」。不过,何卓为确认,李嘉滨从来没有使用「山鸡」作为Telegram帐户名称,两人透过Telegram沟通时,李嘉滨的帐户名称为「一支半弓」。
辩方指何卓为不知道交易详情
代表吴子乐的大律师梁耀炜盘问时,指何卓为、李嘉滨和吴子乐于案发时一起合作经营口罩及防毒面具生意。何卓为称自己主要与李嘉滨联络,他与吴子乐不熟、交流不多,亦不同意他事前已知吴子乐会在2月1日到503室与周皓文交收口罩。
辩方亦指,何卓为案发时知道,吴子乐于3月7日晚会留在503室,等待Rachel交收防毒面具和付款。何卓为同意吴子乐「有话等Rachel攞嘢」,但他不知道交易详情。
代表何培欣的大律师郭憬宪盘问时,提到何卓为还柙后,当时仍未被落案起诉的何培欣曾探访何卓为,直到2020年9月,两人的情侣关系才正式结束,何培欣再也没有探访何卓为。何卓为同意。
找异性当「哨兵」借机陪自己过生日
郭续指,何卓为的生日是1月30日,他在2020年1月底曾分别发Telegram讯息给女用户「Freedom Hai」及何培欣,想找异性当「哨兵」,借机希望有女性陪自己过生日。何卓为同意他想找异性做「哨兵」,陪自己过生日,但称当时只打算邀约何培欣,并没有想过要约会「Freedom Hai」,亦否认「边个就手就(约)边个」。
此外,何卓为在录影会面时,曾称自己女友姓名为「何佩欣」、「何佩仪」,警员问他是否认识「何培欣」时,他亦称不认识。何卓为供称,自己当时故意说错何培欣的姓名,想保护对方。
何卓为否认想拖何佩欣落水
惟郭指出,何卓为在会面中说出了何培欣的正确出生日期,何卓为并非想保护何培欣,反而想「拖佢落水」。何卓为否认,称「呢件事系绝对无可能发生」,承认自己当时的确不肯定何培欣姓名的写法,但在警方查问下已开始确定何培欣的姓名写法,而他在会面时亦非常抗拒把何培欣的姓名告诉警员,「系我嘅角度嚟讲,我认为我当时都系保护紧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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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41岁何卓为、30岁装修工李嘉滨、32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4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33岁文员杨怡斯、29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