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港进修内地法官访大律师公会 毛乐礼:将安排实习助实践普通法理论

更新时间:19:09 2025-04-28 HKT
发布时间:19:09 2025-04-28 HKT

香港大律师公会今日(28日)与25名正在香港城市大学修读法学硕士及博士的内地法官及司法人员会面。公会主席毛乐礼向他们介绍香港大律师行业的讼辩专业,与事务律师的分工及合作。毛乐礼又指,公会将安排部分内地法官下月中到各大律师事务所实习,期待他们把握这难能可贵的机会,亲身实践所学的普通法理论。公会将继续担当桥梁角色,促进两地司法及法律人才互动交流。

到访的25名内地法官,当中包括法院院长、庭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他们来自不同省市,包括北京、广东、福建、浙江、湖南等,上月抵港后分别以英文修读中国法官法学硕士及中国法官法学博士课程,学习普通法和国际法的基础理论。

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右二)、内地事务常委会联席主席许伟强(左二)、副名誉秘书王永恺(右一)及执委会委员何淑瑛(左一)等代表,与到访的内地法官交流。大律师公会供图
大律师公会主席毛乐礼(右二)、内地事务常委会联席主席许伟强(左二)、副名誉秘书王永恺(右一)及执委会委员何淑瑛(左一)等代表,与到访的内地法官交流。大律师公会供图
正在香港城市大学修读法学硕士及博士的内地法官及司法人员访问大律师公会。大律师公会供图
正在香港城市大学修读法学硕士及博士的内地法官及司法人员访问大律师公会。大律师公会供图

毛乐礼率领内地事务常委会联席主席许伟强、副名誉秘书王永恺及执委会委员何淑瑛等,向内地法官讲解公会的运作,以及独立的自我监管制度,多位法官在会上特别对大律师与事务律师的分工感兴趣,踊跃发问。公会代表介绍大律师是专业及独立的诉讼专才,在香港的司法制度下,大律师享有高等法院原讼庭、上诉庭及终审法院出庭讼辩权。有法官亦问及香港法庭的审讯程序,公会代表解释当事人须经事务律师转介后方可委聘大律师代表自己处理案件,按照「不可拒聘」原则,除非有特别原因包括利益冲突或诉讼时间重叠,否则大律师一般必须接纳聘任,代表当事人并不等于该名大律师同意或支持那位当事人的行为或立场。

内地法官获公会安排跟师父实习

到访公会的部分内地法官将在下月中,获公会安排到大律师事务所实习一星期,公会的18名资深大律师及大律师,将担任他们的「师父」。毛乐礼指他们除了可亲身感受大律师行业的「师徒制」传统,更重要的是有机会与大律师们一同处理案件,包括研究相关的法律争议,参与香港法庭程序等等,有助他们深入认识香港的普通法制度运作。

毛乐礼指公会将以多元化的交流活动,向内地推广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大律师公会供图
毛乐礼指公会将以多元化的交流活动,向内地推广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大律师公会供图

毛乐礼﹕以多元化活动推广普通法优势

毛乐礼表示,今年是公会连续第三年,与城大合作为内地法官安排实习,有内地法官反映,在不同大律师事务所的实习获益良多,并感到十分荣幸。他指公会会继续透过安排内地法律团体参观访问、教授普通法课程,以及安排实习等等,以多元化的交流活动,向内地法律精英推广香港普通法制度优势,为国家培育更多具国际化视野的法治人才。

今年是城大法律学院的「中国法官课程」18周年,学院分别开设「中国高级法官法学博士」、「中国法官法学硕士」及「中国高级法官研修班」三大课程,累计有超过一千名学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