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安卫生督察涉偷食物样本案 被告同事否认主动索要「货版」

更新时间:17:59 2025-04-28 HKT
发布时间:17:59 2025-04-28 HKT

5名食环署食安中心卫生督察涉嫌偷食物样本,其中一人承认交替控罪盗窃罪,并转任控方证人,其余4人否认串谋盗窃罪。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续审,证人蔡洪阶接受盘问时同意有将与次被告之间部分WhatsApp对话删除,但强调仅为避免引起妻子误会有婚外情;辩方质疑蔡曾向其中一名被告索取食物样本,蔡否认。

否认作供加盐加醋

代表次被告林晓君及第三被告余凤珍的辩方大律师梁卓然盘问控方证人蔡洪阶,指蔡在主问阶段多次用「差唔多」等字眼,质疑他是在「加盐加醋」,蔡否认。辩方其后询问有关蔡与次被告林晓君的WhatsApp对话内容,蔡确认有部分纪录在廉政公署调查前已经删除,但蔡不记得确实时间,只知大约于2022年5月时删除。辩方查询原因,蔡指因为他的妻子反感他与其他女性接触,且会查看他的手机,蔡遂每于周末便删除有机会引起妻子误会的对话。

怕遭妻误会有婚外情

蔡洪阶指,会「选择性删除」容易引起误会的内容,当中包括2022年5月1日与次被告林晓君的对话内容。辩方引述该对话纪录,指蔡曾发讯息至林称「Häagen-Dazs Crispy(雪糕)劲好食」,「有货可以留俾我,感谢」。辩方问蔡是否担心妻子误会他有婚外情,蔡同意,并解释虽无医学证明,但他认为妻子患上产后抑郁,不想他与其他女性接触。蔡续指自己大意,不应「问同事攞雪条食」,故删除讯息。

否认索要食物样本

辩方其后质疑蔡用「货」一字,是在向林索要食物样本,即「货版」。王证瑜裁判官提醒蔡有权不作答,以免招致自己入罪,而蔡选择回答问题。蔡指,自己平时带饭,林会「扫货」购买食物,「货」是指「扫货」的食物。辩方表示,蔡可以用另一种写法表达「买多两条请我食」的意思,蔡对此同意。辩方遂认为,蔡用「留」一字,是因为林能接触货版,「留返啲」给蔡,蔡表示「梗系唔同意啦」。王官询问当时实际上有没有Häagen-Dazs货版,蔡回答不知道。

「要鸡,可自取」

辩方之后引述蔡与林于2022年5月7日的对话纪录,蔡曾向林称「要鸡,可自取」,辩方质疑蔡当时指有检测剩下的鸡肉样本,若林要便可自取,蔡不同意。蔡称,不记得是甚么情况,但不是食物样本。

4名不认罪被告为34岁陈映姗、29岁林晓君、28岁余凤珍及37岁李俊禧,均是食环署衞生督察,同被控一项串谋盗窃罪。他们被控于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3月9日期间,在香港串谋偷窃部分替食环署食安中心购买,作食物检验用途的食品样本,而有关样本是特区政府的财产。同案35岁被告刘承轩早前承认交替控罪盗窃罪,转任控方证人。

案件编号:WKCC2693/2024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