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大前行政总裁夏海钧违令不披露资产或禁抗辩 申上诉许可下周二宣判
发布时间:14:09 2025-04-17 HKT
【中国恒大/清盘/夏海钧/资产披露令/除非命令】中国恒大去年被清盘人接管后,入禀向恒大创办人许家印、前妻丁玉梅、前行政总裁夏海钧等人及公司,追讨合共约468亿港元股息及酬金。恒大其后成功申令,冻结各人名下全球600亿港元资产。夏海钧不遵从资产披露令,遭下「除非命令」,若不遵令不得抗辩。夏海钧不服资产冻结令及「除非命令」,今早于高等法院申请上诉许可,指夏海钧从未担任财务总监,甚少参与财务,难以披露。法官高浩文押后下周二宣判。
提上诉申请指夏从未任恒大财务总监毋须担责
本案原告为中国恒大集团,被告为许家印、丁玉梅、夏海钧、潘大荣、XIN XIN (BVI) LIMITED、YAOHUA LIMITED、EVEN HONOUR HOLDINGS LIMITED。夏海钧早前申请解除资产冻结令及豁免披露资产被拒,违反法庭命令,没有在限期前披露资产。法官高浩文遂颁下「除非命令」,除非夏海钧在3月28日前遵从法庭命令披露资产,否则禁止抗辩。
资深大律师Barrie Barlow代表夏海钧,不服资产冻结令及资产披露令引伸的「除非命令」,申请上诉许可。Barrie Barlow先陈词指夏海钧曾参与英国物业及子公司业务属不实陈述,夏海钧甚少参与其中,法官反驳指夏海钧有实际参与合并事务等。Barrie Barlow又争议夏海钧从未担任恒大财务总监,毋须负上董事的谨慎责任,应归其他董事所有,原告方没有合理可议的理据,只是单纯主张,故法庭应解除单方面的资产冻结令。
Barrie Barlow续指恒大2020年帐户状况从未被质疑非法,只是被指不当,又认为原告方混淆说法,一方面指董事须对财务报告负责,另一方面又指董事不应违反《公司条例》要求。Barrie Barlow提出恒大或采用了其他合法的会计准则,合法地派发股息。
官指夏蓄意不遵披露令
夏海钧没有遵从资产披露令,引致法庭下达「除非命令」,Barrie Barlow陈词指夏海钧有实际困难去披露资产,故具有良好理由不遵从命令。法官直言夏海钧自认为有良好理由,蓄意不遵从资产披露令,其蓄意为之毋庸置疑,进一步再反驳指夏海钧甚至没有打算处理资产披露令,直到法庭此前下达「除非命令」。Barrie Barlow质疑法庭应认为夏海钧行径达至藐视法庭才下达「除非命令」,法官不同意,解释背后思路指若夏海钧没有遵从命令,但应给予其更多时间,则适宜下达「除非命令」,附带违令制裁。
律师Moulds Jordan George则代表恒大清盘人申请剔除夏海钧的抗辩,陈词指夏海钧直到上月27日、「除非命令」截止限期前一日才存档抗辩,法庭理应剔除,直到夏海钧到庭解释获法庭接纳后才可重新存档。
案件编号:HCA551/2024, HCMP1080/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