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女认以哥⼤假学历获入读港大硕士课程候判 官质疑其行为令他人失就读机会

更新时间:13:57 2025-04-17 HKT
发布时间:13:57 2025-04-17 HKT

【假学历/港大硕士课程/以欺诈手法取得服务/中介】内地女子于4年前向香港大学讹称曾在哥伦比亚⼤学就读,以取得香港大学硕士课程取录。涉案28岁女子今早沙田裁判法院承认欺诈手法取得服务及管有虚假文书两罪,余下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获撤。郑纪航署理主任裁判官质疑其行为会否导致原本可获学位人士失去机会,将案押后至5月8日判刑,被告获准以原有条件保释。

官质疑被告令他人失就读机会

郑官听毕案情后,指被告用假学历获得香港大学的学位,质疑其行为会否导致原本可获学位人士失去机会。郑官关注香港大学是否有学额限制,申请人互相存有竞争关系,而被告之举或会令他人未能获得学位。

求情指积极求学一心入读港大提升专业背景

许绍鼎资深大律师代表求情指,被告坦白承认控罪,接受犯案带来的后果,其母亦有到庭支持被告。辩方续称,被告由细到大积极向学,进修自己,疫情间亦参与线上课程,及线下面试以获得证书。本案源于被告一心想在香港大学就读硕士课程,欲提升自己专业背景才犯案,望法庭轻判。

认欺诈手段取得服务及管有假文书罪

28岁被告李思萱,持有双程证,控罪书上未列明职业,被控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欺诈手法取得服务、及管有虚假文书共3罪。李思萱庭上承认欺诈手法取得服务罪及管有虚假文书两罪,为取得入境证而作出虚假陈述罪获撤。

控罪指,她于2022年6⽉30⽇或该⽇前后,为取得入境证,即⼀张来港就读入境许可,⽽作出明知为虚假或⾃己亦不信为真实的陈述,即在申请该入境证时,声称她在2016年9月至2020年5⽉在哥伦比亚⼤学就读。

讹称拥哥大语言学士学位搏得入读港大

她另于2021年12⽉13⽇与2024年7⽉19⽇之间,⾸尾两⽇包括在内,在香港以欺骗⼿段,即向香港⼤学职员讹称她拥有纽约市哥伦比亚⼤学的⽂学学⼠学位,主修语⾔学,⽽不诚实地取得由香港⼤学提供的应⽤语⾔学⽂学硕⼠课程的教育及教学服务。

她也被控于2024年7⽉20⽇或该⽇之前后,在香港明知或相信有关虚假⽂书,即⼀张看来是由香港⼤学在2024年6⽉12⽇发给她的证书属于虚假,在无合法辩解下管有该文书。

2022年9月获批入读港大

案情指,香港大学于2021年12月13日收到被告的2022/2023年语言学文学硕士课程入学申请,被告在申请表中表示获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语言学授予学士学位,并提供了哥大的成绩表及毕业证书作学历证明。其后,港大接受被告的入学申请,另于2022年9月1日向被告发放学生证,被告成为港大学生,获得港大的教育服务。

港大接假学历投诉调查下揭被告非哥大生

惟港大于2024年接收到不少有关假学历的投诉,经过内部调查后发现被告亦是其中一名透过假学历入读硕士课程的学生。哥伦比亚大学的助理主任向港大表明被告从没有就读于哥伦比亚大学,亦没有向被告发放过成绩表及毕业证书。港大得悉哥大的回复后,在2024年6月14日以电邮通知被告参与面试,惟遭被告拒绝。港大在同年7月19日向警方报案,亦于同日终止被告的港大学生身份。

被捕后认支付中介费38万人民币协助到港读书

被告在7月20日被捕,在警诫下称自己于2020年在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武汉学院毕业,并承认曾向名为「学术帝」的中介公司支付38万人民币,以让中介公司协助安排自己到香港读书。被告另提及,中介公司安排她上一个哥伦比亚大学的线上课程,数天后获中介公司告知毕业了。

搜屋发现伪造港大成绩「优异」毕业证书

其后,警方在被告的湾仔住所内,发现一份伪造的港大毕业证书,即由港大于2024年6月12日为被告颁发的毕业证书,成绩显示为「优异(Distinction)」。惟港大职员表示毕业典礼于2024年6月11日举行,而非6月12日举行,而且被告的成绩应为「合格 (Pass)」非「优异(Distinction)」。

案件编号:STCC2805/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