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兄弟刑毁喜茶因未能辨认而脱罪 高院指原审裁判官误解证供 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处理
发布时间:18:39 2025-04-07 HKT
【喜茶/刑毁/戴氏兄弟/拒捕/案件呈述】内地连锁饮品店喜茶已结业的沙田新城市广场分店约5年前遭3名黑衣人破坏,7名少年包括2对兄弟事后被控刑毁、拒捕等罪,其中周姓兄弟认罪,戴姓孖生兄弟因容貌未能辨别而脱罪,余下3人均被裁定罪成判囚或缓刑。律政司不服戴姓兄弟脱罪,以案件呈述方式上诉。法官陈仲衡今午于高等法院认为原审裁判官误解证供,法庭理应裁定2人获准确辨认,判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原审裁判官按原讼庭意见处理。
原审裁判官误解证人供词
陈官翻阅法庭数码录音誊本后,指出原审裁判官崔美霞误解了一个控方证人供词,其从未作供指「我真系分唔到,如果唔系啲logo,我要睇WhatsApp先分到」。陈官整体考虑证人主问、盘问和覆问下的证供,其一直强调是凭着多项特征和证据辨认涉案的人是孖生兄弟戴嘉平、戴嘉正,包括衣着、口罩、面形、WhatsApp群组内发出照片和闭路电视片段等。
原审无罪裁断「有悖常理」
陈官批评原审裁判官明显忽略了众多闭路电视片段的累积份量,考虑到闭路电视片段中指为戴姓兄弟的两名人士:其衣著特征、行为动作和路径,及出现于2人手提电话的WhatsApp讯息内容互相吻合,认为证人辨认方法根本无可批评,有充分的证据支持,上述显然不过是唯一合理结论。陈官指原审裁判官认为控方无法于毫无合理疑点下证明戴姓兄弟控罪,并裁定二人有关控罪罪名不成立,裁断「有悖常理」,因此裁定律政司上诉得直,发还原审裁判官按原讼庭意见处理。
戴姓兄弟被控刑毁及拒捕
本案7名被告依次为16岁周姓兄弟、16岁戴姓孪生兄弟、19岁学生王嘉城、18岁学生梁俊熹及18 岁学生侯羿同。周姓兄弟承认2020年5月13日,在沙田新城市广场喜茶内非法损坏两部收银机显示屏和一部八达通处理器,总值15200元,被判入更生中心;戴姓孪生兄弟戴嘉平与戴嘉正,经审讯后刑毁及抗拒警员罪脱;王梁侯3人被裁定阻差办公、煽惑他人刑损罪成,各判囚半年、5个月,以及监禁4个半月,缓刑2年。
案件编号:HCMA262/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