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行为期间再涂鸦 售货员认3刑毁罪判80小时社服令兼赔1.7万 官劝以合法方式表现艺术
发布时间:17:27 2025-04-07 HKT
【涂鸦/墙壁/卷闸/艺术行为/喷漆/守行为】曾于垃圾桶等涂鸦的男售货员,上月18日再次在长沙湾道,在两间公司的墙壁及卷闸喷油漆,继而在轻型货车涂鸦「病」等字眼。涉案男子早前承认3项刑事损坏罪,裁判官余俊翔今早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斥被告在当眼处涂鸦为欲表现自己之举,劝喻被告要用合法方式表现其艺术行为,终判他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1.7万元赔偿令。
3项控罪皆于长沙湾一带发生
30岁被告郑文乐,报称售货员,被控3项刑事损坏罪,指被告于2025年3月18日,在深水埗长沙湾道富宝时装批发无合法辩解,向该卷闸喷漆油;另于同日在长沙湾道祥腾时装批发与一名不知名人士,向该墙及卷闸喷漆油;及在福荣街咪表与两名不知名人士,向香港宣和有限公司的轻型货车喷漆油。
官斥漠视他人财产权
余官判刑时指,被告于同日短时间内,在三个不同的地方犯案,当中涉及在他人的汽车上作出涂鸦行为。余官续斥,被告在另案签保守行为期间犯下本案,亦存在伙同他人犯案的元素,虽然不涉及与他人结怨或争吵而发生的刑事毁坏,惟被告在当眼的地方,包括店舖的闸门涂鸦,明显欲在当眼处表现自己,漠视他人的财产。尽管被告与其友人是从艺术角度出发,惟被告在车辆上涂鸦「病」等字眼,明显没有考虑事主的财产权。
官劝艺术行为表现要用合法方式表达
余官引述社会服务令报告指,内容正面,过往有稳定的工作及家人的支持,母亲亦需要长期的医疗关注。余官念被告初犯,亦有悔意,接纳报告建议阻吓性大的社会服务令判罚。余官劝喻被告,艺术行为表现要用合法的方式表达,终判处共80小时社会服务令,及赔偿令共1.7万元。余官另指,被告在签保守行为间犯下本案,因此要交出早前自签的2千元。
曾于湾仔涂鸦判签保守行为
翻查资料显示,被告在2023年7月6日分别在香港史钊域道与轩尼诗道交界、骆克道与史钊域道交界、史钊域道与谢斐道交界,无合法辩解而摧毁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一个邮箱、交通灯箱及垃圾桶等。被告被控的3项摧毁财产罪,终在东区裁判法院获准以签保守行为的方式处理。
案件编号:WKCC1253/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