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锁服装店以误导性遗漏营业行为销售服装被判罪成 罚款3万兼充公涉案衣服
更新时间:16:02 2025-04-02 HKT
发布时间:16:02 2025-04-02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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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连锁零售店东主因对消费者作出误导性遗漏的营业行为,违反《商品说明条例》(《条例》),今日(2日)在沙田裁判法院被裁定罪成,被判处罚款3万元,涉案的63件衣服亦被充公。
63件衣服附有双重产地来源标示
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连锁零售店出售的服装怀疑附有虚假产地来源说明,遂到该集团位于沙田及将军澳共3间分店试购服装,并发现服装上均附有两个不同产地来源的标签,分别为「made in korea」和「MADE IN CHINA」。海关其后采取执法行动,在上述3间分店检获共63件附有双重产地来源标示的衣服,价值共9000元。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在交易过程中,遗漏或隐藏重要资料,或以不明确、难以理解、含糊或不适时的方式提供重要资料,因而导致或相当可能导致一般消费者作出某项交易决定,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市民可致电海关24小时热线182 8080,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帐户([email protected])或网上表格(eform.cefs.gov.hk/form/ced002)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