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被告周皓文手机Telegram讯息疑提及「氯气弹」比例 使用咖啡罐测试、「炸到渣都揾唔到」
发布时间:11:10 2025-02-27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60天审讯。控方展示被告周皓文手机内的Telegram讯息,显示周皓文案发时曾与人讨论疑似「氯气弹」的化学比例,侦缉警长供称曾在涉案Telegram群组看到相同讯息内容;周皓文手机内一个Telegram群组中亦有人疑似谈及使用咖啡罐作为测试炸药的容器、炸到「渣都揾唔到」。
周皓文手机TG内讨论测试「BBQ粉」或「E粉」
警长叶嘉骏今续作供,他案发时驻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昨供称于3月7日晚随队进入被告周皓文住所,其后在单位内检取一系列证物,包括一部3D打印机。
控方今庭上展示涉案3D打印机,指出该3D打印机内有一个盒状模型物体,并问叶检取证物时,该物体是否已在3D打印机内。惟叶称不记得。周皓文的代表大律师麦健明盘问时,则指叶并不知道涉案3D打印机是谁购买,及曾否被使用过。叶同意。

辩方又问到,警方进入单位后,曾否使用铁笔撬开周皓文父母的房门。叶不同意,称当时警方是撞锤破门,而非使用铁笔,而当时亦未有撞开门,而是周皓文母亲自己走出房间。
控方今亦重召警长温文镜,并向温展示警方从周皓文手机拍摄所得的Telegram记录,显示周皓文曾经在某个Telegram与人讨论测试「BBQ粉」或「E粉」,曾称「……我想试大量,又惊人哋以为山火……」、「试下可以几劲,同会唔会着火」,又提到份量比例及「E粉」有毒。
对话提及疑似氯气弹比例、「炸到渣都揾唔到」
温供称,对话中提到疑似「氯气弹」的比例,相关讯息亦曾在涉案群组「烘焙同好会0.3」中被人发出,「估计呢个系一个氯气弹嘅test……嘅比例」。控方另展示Telegram用户「五飞」、即控方指称首被告何卓为及涉案群组的其他讯息,显示曾提及3D打印机。
此外,周皓文加入的Telegram群组中亦有人提到使用咖啡罐作为测试容器、炸到「渣都揾唔到」;控方庭上展示一段警方从涉案手机中撷取的怀疑测试炸药片段,温指出片中试用的容器正是一个咖啡金属罐。
控方亦在庭上播放2020年2月1日宏创方的闭路电视片段,显示周皓文当日曾与何卓为一起从5楼搭升降前往10楼,其后由周皓文开门进入1008室,两人其后再返回503室;根据控方开案陈词,宏创方503室及1008室被人用作制造炸弹及储存原料。
辩方盘问温时,指出香港有很多、不止一部3D打印机,而涉案Telegram讯息中并没有提及周皓文家中的3D打印机、或与其有任何关系。温同意。
专家证人指涉案单位有人制造「土制炸弹」
控方专家证人、警司张立德供称,他于3月8日作为炸弹处理主任、前往宏创方503室、1008室及1009室,他先在503室内短暂检视现场,「确保503室内无即时危险性」,其后因1008室及1009室现场发现大量不明化学品,所以随即到场作出「形态分析」,即先用肉眼观察现场是否有任何具即时危险的怀疑爆炸品,其后进行「焰色测试」,拿取少量怀疑爆炸品或炸药,并用明火燃点和观察其反应,去决定是否有危险性及其敏感度。
张立德的书面供词提到,自己在1008室识别出怀疑炸药后,把其放置到一旁并提醒同事,另于现场发现多块电池和电路板,而案中有人使用过相关物品制造「土制炸弹」,故亦指示同事检取。张立德庭上解释「土制炸弹」的意思,「即系自己做嘅一个炸弹」、并非军火厂制造,而「土制炸弹」一般主要分为4个结构,包括电池或能源、引发器、开关掣和炸药,「电池提供一个足够嘅能量畀个引发器,去引爆啲炸药」,而「开关掣」是用作控制在特定时间或方法引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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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内检获的硫磺、硝酸钾等混合粉末属爆燃炸药
张立德续供称,他在503室内检取了共57枝电子火柴,电子火柴一旦引入电流,其发热线便会引发火柴头,而屋内检取的火柴中有28枝已被使用过,亦有部份扭或结在一起。张立德称「以我经验,使用电火柴去燃点一啲敏感度较高嘅炸药,一枝就足够」,所以他当时怀疑现场可能有一些低敏感度的炸药。
张立德亦在503室内检取了两枝玻璃瓶,内有硫磺、铝和硝酸钾的混合粉末。张立德称他当时从两个玻璃瓶内取出少量粉末,进行焰色测试时均猛烈燃烧,并产生亮光和火光,另进行「起爆测试」时亦能发生爆炸,认为两者均属「爆燃炸药」。
张立德解释,炸药可分成「爆燃」和「爆轰」,「爆燃炸药」的「爆速」低于音速,并不会产生冲击波,须在密封情况下才能够爆炸,如非密封情况则只会极速地和猛烈地燃烧,亦称「低性能炸药」;相反「爆轰炸药」或「高性能炸药」则在非密封情况下仍会爆炸,「爆速」亦会高于音速。
单位内化学物与工具「有能力造成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
张立德另于1008室亦检取了一枝同款式的玻璃瓶,内含褐色、已硬化的混合物,并连接引信和电子火柴;相同的褐色混合物亦在503室的一个平底锅和小量杯内发现,张立德称该褐色混合物由硝酸钾和糖混合及加热后制成、俗称为「火箭糖(Rocket candy)」,燃烧后会产生猛烈的火焰和烟雾,能够产生推力,常用于模型火箭的推进剂,「如果将佢密封嘅话,一样有机会爆炸」。
张立德又称,两个单位内均有足够组装成爆炸装置的动力源、引发器、开关和炸药,两枝内有硫磺、铝和硝酸钾的玻璃瓶「有能力造成死亡或严重人身伤害」;而「火箭糖」虽不具备造成严重人身伤害的能力,但能产生大量烟雾和高温火焰,温度可高达摄氏1000度,加上1008室内有其他化学品,一旦燃点,火势可快速蔓延,若果触及单位内的硝酸氨,亦有机会爆炸。
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