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角司机危驾伤亡案裁定永久搁置 官质疑控方早掌握所有证供仍分两案检控 指有误导之嫌考虑投诉
发布时间:14:24 2025-02-19 HKT
保姆车司机2018年于北角疑因未拉好手掣令保姆车从斜路溜后铲上行人路,导致5死2伤。男司机翌年被控没有固定汽车制动器材离开车辆,认罪罚款2000元,案发4年后再被控2项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及受身体严重伤害罪。辩方质疑一罪两审,早前申请永久搁置法律程序。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今日裁决指,基于本案违反免受双重损害原则,下令永久搁置本案,并斥责控方有误导法庭之嫌,会考虑投诉。辩方申请讼费获批。
质疑首次检控已掌握所有控罪足够证供
现年约67岁的被告吴耀宗今日坐轮椅到庭,由辩方大律师李咏文代表,开庭时被告扶拐杖站立。区域法院法官谢沈智慧今颁下逾200页判决书,指警方早于2019年拘捕被告时已包括目前危驾致他人死亡及严重受伤的罪名在内,质疑控方首次检控被告时没有加入此两项较严重的控罪,仅以较轻的「没有固定汽车制动器材离开车辆传票控」罪作出检控,做法欠缺严谨;而控方新增的专家意见与补充报告并未对首次检控的结论作任何增补,新增证人供词亦在考虑首次检控时已经存在,两次检控的事实证供更没有改变。
裁定违反免受双重伤害原则并下令永久搁置
法官谢沈智慧质疑控方在首次检控时经已掌握足够证供检控危险驾驶引致他人死亡罪及危险驾驶引致他人受身体严重伤害罪,不存在控方所指「构成危驾罪的重要新证据于传票控罪后才得到」的特殊情况。基于本案的两次检控均由「相同或大致相同的事实」导致,控方亦无法证明有特别或特殊情况继续该检控,因此法官裁定第二次检控违反免受双重伤害原则,根据普通法运用酌情权,下令永久搁置本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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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指控方有误导法庭之嫌表明考虑投诉
法官谢沈智慧又于判决书之末斥责控方不但不断将一罪两审及免受双重损害的原则与测试混淆,援引明显完全无关或不适用的案例,还向法庭声称案例的跋文和附录意见为案件判决,有误导法庭之虞。法官谢沈智慧庭上向高级检控官高凯怡直言:「你知道误导法庭系好严重嘅违反专业操守行为?我会考虑作出投诉。」
被告2019年认传票控罪罚款了事
被告吴耀宗被控于2018年12月10日,在香港熙和街近英皇道(东行)交界在道路上危险驾驶车辆登记号码HG365的私家小巴,导致何玉珍、梁洪、陈瑞意、杨文根及Yip Willy死亡。被告另被控在道路上危险驾驶该私家小巴,引致卢永业和雷晓琪身体受严重伤害。被告2019年9月被控1项没有固定汽车制动器材离开车辆,认罪判罚2000元。
律政司回复有关查询指,律政司一直恪守《基本法》第63条下的宪制责任,根据适用法律、相关证据及《检控守则》行事,以中立和专业的态度处理检控工作,不偏不倚,一视同仁,以维持司法公义。律政司会仔细研究法官的裁定,然后决定是否需要跟进。律政司会继续秉持上述原则,公平和专业地进行所有检控。
案件编号:DCCC1129/2022
法庭记者:黄蕴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