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管局3.24起实施新配药安排 病人一次获发药物不多于24周 崔俊明:做法只是实施「分段配药」

更新时间:19:36 2025-02-18 HKT
发布时间:19:36 2025-02-18 HKT

【医管局/医院/门诊/药】医管局将于3月24日起推出新措施,以避免药物浪费。在新措施下,所有出院、专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病人的药物配发期的目标将不会多于24周;如病人获处方多于24周的药物,医管局会安排病人分期覆配相关药物数量。

崔俊明:15元取最多16周药物原则不变

对所有出院、专科门诊及普通科门诊病人的药物配发期改以24周为上限,是否意味现时专科门诊药物「每种处方药物最多16星期为一征收单位」的限制可延长?医管局总药剂师崔俊明向《星岛头条》表示,新做法只是实施「分段配药」,换言之,15元取最多16周药物的原则不变。他指,现时大部分医院看到病人获处方「整年药」时,已会分段配药,「现在有人可能分两次畀,新做法只是统一各院做法,相信不难执行」。但他提及,部份医院或因人手、储存药物空间等考虑,未必能立即在下月24日实施新做法,会循序渐进进行。

医管局主席范鸿龄去年曾指,正检视能否将所有门诊药物配发期上限改为4周,崔俊明坦言现时24周上限是「早期目标」,「会否再减至16周或更多,需视乎改为24周上限后的社会反应」。他指,分段上限也要平衡病人取药的方便程度,若4周一取,即每月需返回药房,要再权衡,「但《施政报告》早已指出终极目标是由社区药剂师分配药物,期望在2026年第四季至2027年首季做到病人覆配药物毋需再返回医院,而是在社区配药,故我们想做的并非只在公院减至4周取药」。

崔俊明续指,调整每次发药上限有三大目的,一是要减少药物浪费;二是要找出病人不吃药的原因,「这便需由社区药剂师作跟进」;三是要确保用药安全性,「现时不少病人取得太多药物,易造成误服过期药,或将新旧处方药物一起服用,有机会导到过量服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