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翔伞女乘客堕地足踝严重骨折 教练认疏忽罪 被判200小时社服令
发布时间:15:01 2025-02-17 HKT
【滑翔伞/堕坡/骨折/教练/民航法】马鞍山昂平前年10月有双人滑翔伞起飞失控堕坡,女乘客受伤,右脚踝粉碎性骨折。涉事滑翔伞教练兼前警员袁伟杰上月于区域法院承认1项疏忽导致或允许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为香港首宗民航法起诉及定罪案件。暂委法官祁士伟经考虑后,今于荃湾裁判法院判处被告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罪责与事主损伤程度均属中等
区域法院暂委法官祁士伟判刑时指,被告自1995年4月起任职警察,服务警队28年内没有受过任何纪律处分,更曾多次获警队嘉许。而被告操控滑翔伞经验丰富,他只是为女事主上了「滑翔伞理论课」,带女事主享受香港景色,于本案没有任何金钱得益。法官指控方是基于疏忽起诉被告,被告罪责属中等,而事件并没有对女事主造成任何生命危险,但她的生活则受到长期困扰,故事主损伤严重程度亦属中等。
首宗以《民航法》起诉案件
法官又指,本案乃首宗以《民航法》起诉的案件,认为可以参考危驾罪的案例,《民航法》最高可判监两年,考虑到被告罪责中等,可判囚1年,但考虑到被告背景及初犯,及时认罪,重犯机会低,最佳的做法是判处社会服务令,遂判被告200小时社会服务令。
因疏忽犯案并失去警队工作
辩方律师早前为49岁男被告袁伟杰求情时指,被告被勒令辞职,失去警队工作,交还纪律部队宿舍,饱受压力;今补充指被告现正面对事主提出的民事诉讼,亦因本案失去警队工作,被告因疏忽而犯案,现已汲取教训,冀法庭接纳背景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建议,判处被告接受社会服务令。辩方亦透露被告现已觅得新就业机会。
事前称毋须作准备随后安全带松脱堕坡
案情指,事主问到被告翌日玩滑翔伞有何需要准备,被告回答没有,没有说明任何事前准备、升降或紧急情况下应变措施,也没有检查装置,只向女事主提供头盔。被告用双人滑翔伞搭载女事主起飞,双人滑翔伞起飞后右边安全带随即松开,两人堕坡。女事主送院治理,右脚踝严重骨折,两个多月间接受了4次手术,康复后右脚踝活动能力严重受损。
被告承认疏忽导致或允许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
曾任职警员及滑翔伞教练的男被告袁伟杰,承认疏忽导致或允许航空器危害他人安全罪。他于2023年10月2日在香港,作为双人滑翔伞的飞行员,疏忽地致使或准许滑翔伞危及他人,即该滑翔伞的乘客张艺琦。
案件编号:DCCC 867/2024
法庭记者:黄蕴贤 刘晓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