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培忠父子隐瞒卖壳欺诈罪成 月初判囚34及37个月 翌日提上诉

更新时间:14:49 2025-02-14 HKT
发布时间:14:49 2025-02-14 HKT

前立法会议员詹培忠及儿子詹剑仑涉嫌在2013年亚洲资源集资计划中,串谋内地商人等在配售可换股票据时,隐瞒秘密「买壳」协议,诈骗联交所、亚洲资源董事会和股东,涉及犯罪得益逾4,200万元。詹氏父子早前受审后被裁定2项串谋欺诈罪成,詹培忠本月3日被判监34个月,儿子詹剑仑判监37个月,詹氏父子另被判取消资格令3年。詹氏父子不服定罪及刑期,翌日向高等法院上诉庭申请上诉。根据司法机构纪录显示,案件暂未排期。

79岁董事詹培忠及55岁商人詹剑仑否认于2013年7月1日至2015年11月15日串谋马钟鸿、及其他人诈骗亚洲资源控股有限公司、其董事会和股东,即隐瞒或未有披露马钟鸿与詹培忠和詹剑仑达成协议,马钟鸿会向詹培忠支付2.1亿元以控制亚洲资源全部已发行股本的70%至75%;使亚洲资源董事会批准配售新股及配售可换股票据,目的是增加全部已发行股本,促进上述非法协议的执行,而有关可换股票据行使可换股权后可换取的股份,占当时已发行股本约566.67%;及在亚洲资源公告和通函中虚假地表示,董事或股东在该可换股票据协议并无重大权益,致使亚洲资源的股东通过决议。两人亦就上述协议被控串谋欺诈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案件编号:CACC19/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