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遇劫徒手接刀刃 48岁越南裔劫匪囚52个月 官斥被告寻求庇护间犯案 损港国际声誉

更新时间:13:16 2025-02-14 HKT
发布时间:13:16 2025-02-14 HKT

越南裔劫匪两年前持刀行劫的士司机,在的士行驶间持刀架在司机颈上,司机反抗徒手抢刀受伤,劫匪被捕后称「我无钱先打劫𠮶的士佬啫」。涉案男子今早于区域法院承认企图抢劫罪,暂委法官罗志霖判刑斥被告为寻求庇护者,依赖国际社会服务援助过活,惟于等候庇护申请批核间犯案,危害社会安危,损害香港在国际声誉,终下令收监4年4个月。

在港候庇护间犯案危害社会损港声誉

48岁被告TRINH, THE TOAN ,为越南籍人士,持「行街纸」,被控一项企图抢劫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1月13日,在观塘晓光街近协和街一辆的士上,企图抢劫梁业光。

暂委法官罗志霖判刑指,被告为寻求庇护,自2014年来港后,依赖国际社会服务援助过活,居无定所,在公园留宿,曾干犯多项刑事罪行,包括盗窃、爆窃、及管有攻击性武器等。罗官续指,本案虽并非于深夜发生,惟被告事前已有部署,为预谋犯案,犯案时将刀指向的士司机,受害人反抗时受伤,考虑犯案情节严重,同时亦须保障的士司机的权益。罗官另斥,被告于香港等候庇护申请批核间犯案,滥用社会资源,危害香港安危,亦损害香港在国际的声誉,终判被告入狱4年4个月。

求情称津贴用尽无钱才犯案

辩方求情指,被告坦白认罪,明白控罪性质严重,惟本案没有牵涉多人犯案,被告依赖国际社会津贴过活,当时因用去所有金钱,才斗胆犯下本案,望法庭念案情未算同类事件中最严重而轻判。

案情指,的士司机梁业光于2023年11月13日晚上6时许,在旺角驾驶的士时接载被告,被告登上的士后,要求前往观塘安达邨。当的士即将到达安达邨之际,被告指示梁改道,梁遂按指示先驾驶的士前往宝琳,再折返观塘,被告最终要求梁在观塘晓光街停车。

遇劫求生司机徒手挡刀刃

当的士停定之际,被告突然取出一把刀锋长约 20厘米的刀,指向梁的颈部,并叫梁「攞啲钱出嚟」。梁随即抓住刀刃反抗,最终将刀刃从刀柄拔出后,梁立即下车逃离,期间梁因抓住刀刃致左手无名指受伤,伤口约2厘米长。梁向警方报案揭发案情后,被告于同月17日被捕,于警诫下被告承认打劫「我无钱先打劫𠮶的士佬啫」,并称得知安达邨环境僻静,才指示梁前往,惟到达后发现附近有路人,遂叫梁继续行车,待到达没有路人的地方时才犯案。

案件编号:DCCC474/2024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