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中医医院条例草案》刊宪 香港中医医院年底分阶段提供服务

更新时间:10:47 2025-02-14 HKT
发布时间:10:47 2025-02-14 HKT

为配合香港中医医院的筹备及运作,政府今日(2月14日)在宪报刊登《香港中医医院条例草案》(《条例草案》),针对多项现行法例条文作出技术修订,确保适用于公营医院或私营医疗机构的相关条文,在相同情况下亦适用于香港中医医院,使该院能顺利展开服务。

草案将于2月19日首读 

香港中医医院由政府筹备及兴建,由医务衞生局直辖管理,不属于《医院管理局条例》(第113章)规管的公营医院,也不属于《私营医疗机构条例》(第633章)所指的私营医疗机构。部分现行法例中的「医院」定义仅涵盖公营或私营医疗机构,未涵盖香港中医医院。为此,政府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将于本月19日呈立法会首读,就17项与香港中医医院运作相关的现有法例条文进行技术性修订,使这些条文同样适用于香港中医医院,以符合该院的实际营运需求。

香港中医医院计划于今年年底分阶段开始提供服务。资料图片
香港中医医院计划于今年年底分阶段开始提供服务。资料图片

保护专用名称 违规最高罚款1万港元

《条例草案》亦将指明及保障位于新界将军澳百胜角路1号的香港中医医院的中文名称为「香港中医医院」,英文名称为The Chinese Medicine Hospital of Hong Kong。该名称由医院专用,任何人如未经授权使用该名称或与之产生联系,将触犯法例。一经定罪,最高可处第3级罚款(10,000元)。

中医医院年底分阶段启用

香港中医医院计划于今年年底分阶段开始提供服务,将承担五大发展任务,包括:提供政府资助及市场导向的医疗服务、教学及培训、科研、多方协作及创造健康价值。医院亦将担当「转化者」角色,与中医药业界及持份者紧密合作,推动中医药在香港、粤港澳大湾区及国际的整体发展。

采公私营协作模式营运 浸会大学为承办机构

香港中医医院由政府全资兴建,采用公私营协作模式营运。2021年,政府透过招标程序委托香港浸会大学作为承办机构。浸会大学其后根据服务契约要求成立「浸大中医医院有限公司」,作为营运机构,负责管理、营运及保养香港中医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