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会计员热衷投资项目 任公司受托人间挪用125万美元 官斥辜负事主信任囚5年
发布时间:12:19 2025-02-07 HKT
76岁会计人员担任两间公司受托人间,盗窃公司银行帐户共逾125万美元,早前被裁定两项盗窃罪成,押后今早于荃湾法院判刑。暂委法官祁士伟指被告晚年热衷于投资项目,擅取事主金额作投资为辜负信任之举,终判入狱5年。辩方判刑前曾引述被告说法,称能于数周内取回菲律宾皇室继承投资计划上金钱,欲申请押后判刑,惟遭法官拒绝。
官:被告辜负事主信任
暂委法官祁士伟判刑时,指两名事主认为被告为有声誉的会计人员,觉得被告可靠,才将银行户口的存取权给予被告,以委托被告任信托人,惟被告辜负二人的信任,擅自取走公司款项以作私用。本案涉及严重的欺诈成分,两名无辜的事主信任被告,惟被告的犯案行为对二人造成损失。
祁士伟法官另引述报告内容,指被告今年76岁,没有定罪纪录,过去多年间一直在会计行业付出,曾在香港拥有受尊敬的事业,惟晚年开始热衷于投资项目,擅自取走事主公司款项后未能归还,更于2020年破产。祁士伟法官续引述精神科报告,显示被告为正常,并没有任何精神问题。祁士伟法官念被告年事已高、有家人的支持、及对97岁母亲的照顾,终判监5年。
欲申押后判刑被拒
辩方今早于法官判刑前,曾引述被告说法,指被告相信自己能于数周内,从菲律宾皇室继承的投资计划上取回涉案款项,欲申请押后判刑,惟遭祁士伟法官拒绝。
被告张庆植,现已破产,为会计人员,被控两项盗窃罪名。控罪指,他涉嫌于2016年2月至2020年1月期间,偷窃属于两间公司共逾125万美元的款项;另在未经持有人夫妇同意下,将逾125万美元,分50多次转账至自己的银行户口。
案情指,一对在外地居住的夫妇委托被告处理两间公司的生意和财务,两间公司分别从事艺术品贸易及证券投资。夫妇委托被告为两间公司数个银行户口的唯一授权签署人,惟未经夫妇同意,被告不得处置公司任何资金或证券。其后,被告遭揭发擅自取去逾125万美元。
廉政公署指,一直与会计行业的各专业团体有所合作,为业界人士提供诚信培训,提醒他们秉持专业操守和最高诚信,以保障客户及公众利益。廉署去年并首次联同香港会计师公会合办反贪专业课程,进一步提升会计师专业诚信水平。会计专业人士可浏览廉政公署辖下香港商业道德发展中心网页内与「会计业」相关的防贪资源了解更多资讯。
案件编号:DCCC 363/2022
法庭记者:黄巧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