口岸爆炸案│警署警长重申 被告何卓为「自愿」交出手机密码
发布时间:10:54 2025-01-28 HKT
8男女涉2020年初口岸爆炸案,今于高等法院踏入第43天审讯。辩方续盘问警署警长,质疑警方透过武力去取得首被告何卓为的手机密码。警署警长不同意,强调「个密码系被告自愿交出嚟」,亦不同意案件主管指示尽快取得手机密码,称「快当然好啦,但亦不急于一时」;警署警长又解释,警方带何卓为搜查涉案单位前,已经提供衣服给何卓为更换,否则何卓为在屋内更衣,可能会「交叉感染」单位内的爆炸物料。
否认警方以武力取得手机密码
被告何卓为的代表大律师姚本成今续盘问警署警长林伟亮,指林在2020年3月8日凌晨没有吩咐警员李百谦,在向何卓为查问手机密码前解释后果。林称「其实唔系后果,系原因」,指李百谦有解释与调查3宗爆炸案件相关,「其实呢个后果嚟嘅……会唔会我意会错咗呢其实」;林同意当时没有考虑过向何卓为解释后果。
辩方续指,为何不等到取得法庭搜查令后,再处理何卓为的手机。林称调查案件「唔可以下下等㗎」,认为当时何卓为同意交出密码便毋须等待搜查令。辩方另问到,案件主管有否指示尽快打开及检视何卓为的手机,又指林的队伍「千方百计」、包括透过武力去取得手机密码。林不同意,称「快当然好啦,但亦不急于一时」,并强调「个密码系被告自愿交出嚟」。
辩方又提到,警方于3月8日早上曾带何卓为到宏创方503室搜查,但警方没有容许何卓为在屋内更换衣服。林称警方带何卓为进入单位前,已经提供衣服给何卓为更换,因为何卓为被捕时身穿的衣服须检取及送往化验,若然何卓为进入503室更衣,可能会「交叉感染」单位内的爆炸物料。
警长同意小队有设WhatsApp群组惟不会提调查细节
现驻国安处、案发时驻守有组织罪案及三合会调查科C2-2队警长刘展铭供称,他案发时负责撰写调查报告,记录调查进度及所得资料,准备报告过程中须向不同调查队伍索取资料。
辩方盘问时,问到刘与其他队伍之间会否有共同的WhatsApp群组。刘称没有,但同意自己小队内部有一个工作群组,但指该群组只会提到简单资讯,例如上班及下班时间等,并不会提及案件调查细节。
控方今再次传召警长温文镜,温供称曾翻看何卓为的录影会面、被捕后的相片、宏创方闭路电视片段及香港仔英华中药参茸行闭路电视片段;温称透过眼晴、眼眉、发型、身型及衣着等,从闭路电视中认出何卓为,并指何卓为经常携同一个手提冰箱及一枝鱼竿出入宏创方。
涉案手机内TG讯息显示与罗湖港铁站爆炸中类似装置相片
控方亦展示从何卓为身上手机、及宏创方503室内手机中撷取的相片,当中包括疑似何卓为戴着防毒面罩的自拍照、及一男一女在沙滩上的合照。温供称认出戴着防毒面罩的男子是何卓为,指其经常戴着该面罩出入宏创方,并认出沙滩合照中的男子是何卓为;沙滩合照中的男子没有戴口罩,但戴着眼镜,温称透过除眼睛以外的整个面容去确认何卓为身份。
此外,涉案手机的Telegram记录显示,机主曾在群组发送一个写有「maxims_palace_0005_bot」绿色装置的相片;温称在罗湖港铁站爆炸案中发现类似的装置,在503室内亦搜获类似装置。控方遂展示相关证物相片,显示两个相似的绿色装置,分别写有「maxims_palace_0003_bot」及「maxims_palace_0004_bo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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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名被告依次为37岁无业汉何卓为、26岁装修工李嘉滨、28岁金融从业员吴子乐、30岁程式工程师张家俊、29岁文员杨怡斯、25岁入境处登记主任张琸淇、23岁大学生何培欣及25岁测量员周皓文。
首7名被告被控「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11月2日至2020年3月8日在香港串谋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身体受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爆炸装置。7人另被控交替控罪、即「串谋导致爆炸」罪。李嘉滨另被控「作出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行为」罪。周皓文则被控一项「企图制造炸药」罪。
案件编号:HCCC186/2022
法庭记者:王仁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