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旺角警署外叫口号 26岁男非法集结罪成判囚4个月 官接纳参与程度低
更新时间:15:21 2023-11-08 HKT
发布时间:15:21 2023-11-08 HK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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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9月8日,有人于在旺角警署附近一带聚集,期间向警署照射雷射光,多人被捕。26岁电脑技术员当场被捕,经审讯后非法集结罪成,裁判官林子康今(8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刑时,指示威者当日针对警方,法庭不能淡化严重性,警队负责维持治安,如果执勤时受阻,会对社会带来莫大问题,挑战警队的做法不容发生,但接纳非法集结相对和平,被告参与程度不高,遂判监4个月。
现年26岁电脑技术员黄佳涌,被控一项非法集结罪,指他于指于 2019 年 9 月 8 日,在旺角警署一带与李奇及其他不知名人士参与非法集结。
辩方今呈上被告家人、雇主及街坊的求情信,指被告勤奋、上进和有责任心,自小兼职帮补家计,希望改善家庭环境;被告没有任何政治取态和信念,案发于反修例运动初期,被告在场逗留仅11至12分钟,叫喊口号次数不多,非带领角色,他承诺日后不会重犯,望法庭轻判。
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时,接纳涉案非法集结相对和平,示威者主要叫口号及用雷射笔照向警方。惟示威者针对警方,法庭无意淡化其行为严重性,警队在社会上负责维持治安,一旦执行职务时受干扰,会对社会带来莫大问题,挑战警队的做法不容发生。无证据显示案中有警员受伤或酿成暴力事件,道路亦没有被完全瘫痪,被告叫口号的次数不多,虽然他曾使用头盔,但没有把头盔当作武器或使用其他攻击性武器,考虑其参与程度不高和背景良好,遂判监4个月。
同案另外两名被告,钟庆燊(29岁,电脑技术员)及陈凯晴(18岁,学生)早前已承认非法集结罪,钟被判囚4个月,陈被判入更生中心。
本报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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