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拆解「咸水灾」责任及索偿关键 肇事方不合作毋须浪费唇舌 「业主租客可一齐告」
发布时间:06:00 2026-04-16 HKT
大角咀单幢大厦一单位早前惨遭楼上爆咸水喉所波及,积水长达8小时犹如「水舞间」,更导致业主触电麻痺。然而,肇事单位业主处理态度极不积极,甚至反指事主「危言耸听、小题大做」,令其随时要自行承担高达六位数字的维修费。针对此类棘手楼宇纠纷,《星岛头条》特意向执业大律师陆伟雄征询法律意见,获回复指建议受害业主在入禀时采取「共同起诉」策略,主因现阶段难以确定漏水是因为楼宇结构老化、或是人为使用不当所致,最稳妥做法是一同控告楼上业主及租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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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责任在于爆喉原因与位置
上述事件被揭出后,记者持续跟进事件。受害业主Jason表示,由公正行委派的工程师已于周三(15日)到涉事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当打开假天花检查时,发现内部依然湿透(事发至今近两周);即场以试纸化验,证实渗漏积水确为咸水,并断定源头必属楼上单位。更头痛的是,受咸水的滞后侵蚀影响,天花内的隐蔽电线已严重生锈,必须重新铺设。Jason透露,详细的损毁评估及最终维修估价报告,预计仍需等待约一星期方能出炉,届时将有更具体数据作为索偿依据。
陆伟雄指出,处理楼宇漏水事故的索偿时,厘清责任归属的关键在于确定水管爆裂的确切原因与位置。若查明漏水源于入墙喉管等楼宇结构出现老化,或属自然损耗,相关维修及赔偿责任一般由业主承担;若属室内喉管(如座厕水箱设施),因日久失修而导致咸水掣爆裂,最终责任一般归于单位业主。然而,若有证据显示漏水是因租客使用不当(俗称「用得粗」)或人为破坏所引致,则有关赔偿责任应由肇事租客自行承担。
不过,律师表示,「由于现阶段难以确定漏水是因为楼宇结构老化,抑或是人为使用不当所致,最稳妥的做法是将楼上业主列为第一被告、租客列为第二被告,『两个一齐告』。」他解释,若单独控告其中一方,一旦在庭上发现「告错人」,事主将面临败诉并须承担高昂讼费的风险。此外,即使涉事内地租客最终潜逃,只要业主同列为被告,事主胜诉后仍可向其追讨赔偿,甚至可向法庭申请将其物业「钉契」,或申请扣押该单位未来的租金收入来抵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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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付不合作业主 毋须浪费唇舌
面对拒绝合作、甚至反指事主「小题大做」的肇事业主,陆伟雄建议事主毋须再浪费唇舌私下争辩。最有效的对策是直接启动法律程序,先向对方发出一封限期14天的律师警告信;若对方继续置若罔闻,便应果断入禀法庭。由于本案事主估算损失高达六位数字,已超出小额钱债审裁处7.5万元的申索上限,因此必须入禀区域法院处理。



陆伟雄分析指,在此类漏水索偿中,受影响的楼下业主败诉机会极低。一旦案件进入司法程序,法庭必定会颁令双方先进行调解。他解释,肇事业主深知一旦败诉,将要面临全数承担双方庞大讼费的沉重财务压力;在权衡轻重下,对方极有可能于调解阶段妥协并同意作出合理赔偿,此举将能大幅缩短纠纷的处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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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有持久战准备 切忌趁火打劫
然而,若双方最终在调解中无法达成共识,事主仍可依据原有权利推进诉讼,透过法庭裁判据理力争。陆伟雄特别提醒,若肇事方刻意采取拖延策略,正式打官司的进度将难以准确预计,事主必须做好心理准备,迎接可能长达「三几年」的持久战。
陆伟雄表示,要成功索偿必须有充份证据。除了保留现场影片、通讯纪录、维修报价单及医疗收据外,必须聘请独立专家估价。「特别是咸水对钢筋及混凝土的腐蚀具有滞后性,不能只计眼前的装修费,必须委托公证行或结构工程师进行全面的勘测与损失评估,这类报告在法庭上的认受性最高。」
此外,他特别提醒事主索偿金额必须合理,「如果因为单位装修而需暂住酒店,只能索偿合理价格的宾馆或酒店费用;若趁机入住高档的五星级酒店,法庭极大机会拒绝这部分索求。」
可追究法团袖手 惟需权衡轻重
针对事发当日,大厦管理员未有提供沙包等工具协助防范,亦未有及时截水。当事主追问为何不关闭大厦总水掣时,管理员仅以「关不了」作推搪,其后更于下午5时准时下班,任由咸水四处蔓延至升降机口等公用地方,导致事主单位由最初未见明显渗水,最终演变成全屋地面被淹浸、天花灯位持续滴水的惨况。此外,业主立案法团对此亦采冷漠态度。
陆伟雄明言,法团绝对责无旁贷,「无论法团成员是否受薪,抑或只收500元津贴,法团对大厦公用设施都负有法定的管理责任。」他指出,法团及其聘用的管理人员在面临危机时袖手旁观,未有采取合理措施减低损失(如关水掣或堆沙包),已构成明显的疏忽职守,事主绝对有充分的法律理据向法团提出民事索偿。
然而,从诉讼策略的现实考量出发,他建议事主现阶段应集中火力控告事件的「始作俑者」,即楼上单位业主或租客,避免因同时控告法团而令诉讼失焦,导致律师费大增及拖长整个法律追讨程序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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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快处理楼宇渗水问题,政府计划于今年年中以试行方式,在全港实施调查私人楼宇渗水的新检测程序,包括在首阶段使用红外线分析仪配合原有的电子湿度仪进行检测。政府发言人表示,先导计划下,政府向楼上渗水单位发出维修通知的时间,由原先接获举报起计约71个工作日,大幅缩短至约14日,令楼上业主能及早维修。

发言人指出,当局去年共发出约5000张「妨扰事故通知」,当中超过99%确定是楼上单位渗水。为促使业主尽快履行妥善维修物业的责任,渗水办将试行新检测程序,政府人员在第一阶段已经会用红外线分析仪配合原有的电子湿度仪,初步确定楼上是渗水源头后,随即向上层单位发出「建议维修通知」,流程大幅缩短至14个工作天。该通知要求楼上业主在一般为期28日的限期内自行检测和完成维修。
假如「建议维修通知」时限届满后渗水持续,渗水办将同步进行原先的第二及第三阶段测试调查,确定楼上是渗水源头后发出「妨扰事故通知」,并会向上层单位追讨相关检测的成本费用,现时估计不少于1.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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