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业主欠债留下「苏州屎」 新租户惨遭滋扰 律师教路如何应对

更新时间:06:00 2025-06-17 HKT
发布时间:06:00 2025-06-17 HKT

欠债理应还钱,若如果是前住户遗留的债务纠纷,恐会令本该平静安宁的生活蒙上阴影。近日有租客搬入单位后,始得悉前业主欠下巨债,不但频频收到追数信件,更试过被「拍门追数」,情况已持续数月之久,为此感到苦恼。有执业大律师表示,事主应尝试向追款人清楚表达并非债仔,请对方停止滋扰,并透过现任业主或地产代理,联络上手业主处理。若住所遭淋红油或塞锁头等行为,就要即时报警。

该租客在Threads上发文,表示今年初搬入新居不久后,便收到多封追债信,后来才知悉「上一手业主攞呢一个单位去借咗『好多间财仔』,然后卖咗单位。」除了持续收到追债信件外,追债人更多次上门拍门追数,令事主感到不安。

事主同时向现任业主反映情况,对方则称不知前业主欠债一事。尽管现任业主尝试协助联络相关财务公司解释情况,甚至报警求助,但追债行为仍未停止,「我已经报警三次,攞咗四封追债信去报案」。他续指,现时无法得知前业主究竟向多少间公司借贷,「只可以等拍门或者将信放喺信箱时,我先可以去报警联络到佢哋(追债人)。」他提醒,若要承租刚完成交易的单位,需要三思才作决定。

不少人向事主献计,有人建议可直接将追债信退回,不要理会;有人称可在门口张贴证明,指出并无此人,以令追债者停止行动,「我有几个单位,呢啲情况都试过好多次,有啲系前租客借、有啲系前业主借。收到信主动打返去交代返就OK,有回邮地址就写『无此人』退回;又试过几次追到上门,我喺门口大大只字住『单位没有此人,请勿误扰,祝安。』之后就无事 」。有人表示,为人身安全考虑,应尽快终止租约搬走,「你咁惊搬走仲好啦,业主租间有问题嘅屋俾你,退租合情合理合法,签乜约都假,可直接无效」。

大律师:租客有权终止租约并取回按金

就上述租客的遭遇,陆伟雄接受《星岛头条》查询时表示,市民搬进新居时,一般都不会得悉上手业主或租客的财务状况,无故惹上针对上手住户的追债实属不幸。他指,普遍而言,财务公司单单寄信及上门口头追债均不涉及刑事及恐吓成分,没有危害人身安全,事主在这阶段报警未必获得妥善解决。

陆伟雄指,除非骚扰升级至刑事行为,否则事主只能透过信上的联络方式接触追债人,明确并清楚解释自己并非欠款人,请对方更新资料,停止追数行动;若追债人士登门造访,事主同样可向对方明确交代,不要派人骚扰,如要展示身份证明,则要谨慎保护个人私隐,只展示必要资讯并遮盖重要资料;当无法联络债权人时,可在门口张贴通知澄清身份,虽不保证完全有效,但有助于减少部分骚扰。

他又表示,「解铃还须系铃人」,现任业主应告知地产代理,协助联络上手业主,要求对方向财务公司说明情况。至于租客可否提前终止租约?陆伟雄表示,业主或租客违反双方约定的重要条款时,可在租期完结前终止租赁。根据地产代理条例租约,租客有权享有安宁的居住环境,若业主无法提供,租客有权终止租约并取回按金。

陆伟雄续指,若追债行动再升级,发生包括淋红油或胶水塞匙窿等涉及明显刑事毁坏的追债行为,事主需要立即报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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