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监局就简朴房条例实施向业界发执业通告

更新时间:16:45 2026-02-03 HKT
发布时间:16:45 2026-02-03 HKT

为配合《简朴房条例》将于2026年3月1日起生效,地产代理监管局于今日发出一份新的执业通告,为地产代理业界处理受《条例》下的规管制度所规管、根据住宅租赁出租分间单位提供指引。新执业通告将于2026年3月1日生效(除指明段落将于2027年3月1日起生效)。

地监局主席萧泽宇表示,地监局发出这份新执业通告,旨在协助持牌人了解及遵从将于下月1日起生效的《条例》。同时,呼吁从事分间单位住宅租赁持牌人,除详细阅读及遵从通告内容外,亦鼓励符合资格的现存分间单位业主尽快在下月1日起递交宽限期登记申请,好好利用48个月的过渡期—即首12个月的登记期和其后36个月的宽限期—为已登记的单位完成所需的改造工程及尽快递交申请以取得简朴房认证。

根据执业通告的指引,持牌人处理在简朴房规管制度下以住宅租赁出租分间单位时采取的行动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条例》生效起的第一年(即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2月28日的12个月登记期),而第二阶段则是《条例》生效的第二年开始(即自2027年3月1日,有关违法出租分间单位刑事罪行的条文生效日起)。

新执业通告亦提醒代住宅单位拥有人就以住宅租赁出租分间单位而收取租金的持牌人将符合《条例》下「营运人」的定义,及相关持牌人将承担《条例》下的额外责任及可能的刑事责任。此外,新执业通告亦提醒持牌人在从事地产代理业务时必须遵守地监局不时发布指引,包括尤其是出租《业主与租客(综合)条例》第IVA部下受租务管制制度规管的分间单位的指引(地监局执业通告编号22-01(C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