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拟立法规管虚拟资产意见及管理服务提供者 咨询期间获市场广泛支持

更新时间:19:15 2026-05-26 HKT
发布时间:19:15 2026-05-26 HKT

财库局与证监会就有关规管香港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的立法建议,联合发表咨询总结。其中拟议两项发牌制度在咨询期间得到市场的广泛支持。有关新制度的立法建议,目标是于2026年向立法会提交条例草案。财库局和证监会表示,在「相同业务、相同风险、相同规则」 原则下,新发牌制度的涵盖范围,将分别与《证券及期货条例》下第4类(就证券提供意见)及第9类(提供资产管理)受规管活动的涵盖范围保持一致。 

贯彻相同原则  并与受规管活动的涵盖范围保持一致

联合通告指出,为期一个月的公众咨询在今年一月底完成,其间就拟议监管制度收到51份意见书,来自市场参与者、行业组织、商会和专业团体等,其中大部分回应者均明确支持以传统证券市场的监管制度为蓝本,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分别设立监管制度。此外,回应者普遍支持拟议的涵盖范围和豁免情况,同时在某些方面提出优化建议及寻求厘清。 

许正宇:完善数字资产法律框架 贯通生态圈主要节点

财库局局长许正宇表示,财库局去年六月发表《香港数字资产发展政策宣言2.0》,阐明在加强风险管理与投资者保障的同时,促进负责任金融创新并将香港发展成为全球领先数字资产中心的愿景,拟议的监管制度涵盖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的服务提供者及虚拟资产管理服务提供者,是拓展香港数字资产法律框架的重要部分。他续指,连同现行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及稳定币发行人发牌制度,以及拟议的虚拟资产交易和托管服务的制度,本港的法律框架将贯通整个数字资产生态圈的主要节点,形成与传统金融同样值得信赖、可持续的体系,引领香港迈向《政策宣言2.0》阐明的愿景。

梁凤仪:监管框架最后一步 接轨传统金融标准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亦指出,是次进一步咨询的总结,标志著本港完善数字资产监管框架的最后一步,为生态圈的长远发展铺路,同时市场广泛的支持反映建立稳健而全面的监管的必要性,新的制度与传统金融服务的标准接轨,将不仅加强投资者保障,亦促进负责任的创新。

另外,证监会强烈鼓励正在或有意从事就虚拟资产提供意见或虚拟资产管理的服务提供者及早与证监会联络,以在提出申请前展开讨论。这将有助业界更深入了解拟议的制度,更有效率地推进发牌程序,并确保它们在新制度下符合监管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