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谴责瑞士盈丰 罚款1085万元 涉产品尽职审查等缺失

更新时间:16:51 2025-12-11 HKT
发布时间:16:51 2025-12-11 HKT

证监会谴责瑞士盈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瑞士盈丰」),并处以罚款1,085万元。该公司在2015年1月至2020年12月期间犯有产品尽职审查、备存纪录及延迟汇报的缺失。证监会调查源自瑞士盈丰的主动汇报及金管局转交的调查结果。

在产品尽职审查方面,瑞士盈丰在评估322只债券时,没有考虑不同产品的专有特点,亦没有及时更新其内部政策以反映监管变动。瑞士盈丰亦没有确保在每次交易时或之前,就若干复杂产品的分销向客户提供充分资料及警告声明。

至于备存纪录及延迟汇报方面,瑞士盈丰没有就141只债券备存产品尽职审查纪录,及于2020年7月首次怀疑出现产品尽职审查缺失时,没有立即向证监会作出汇报。

证监会指,在决定采取上述处分时,已考虑到所有相关情况,包括:瑞士盈丰已采取补救措施,以加强其产品尽职审查的框架;瑞士盈丰与金管局及证监会合作解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关注事项;及瑞士盈丰将实施加强的投诉处理程序,以检视在有关期间内购买了受影响产品的客户的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