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湾区︱「一键投诉」跨境消费纠纷 属地消委会跟进 新规10·1实施

更新时间:07:15 2026-08-05 HKT
发布时间:07:15 2026-08-05 HKT

港人北上饮茶扫货,内地客南下打卡购物,大湾区生活圈越来越旺的同时,跨境消费纠纷也越来越多。广东省人大常委会上周五首次立法通过《广东省促进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协作规定》,推动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机制对接,包括优化投诉平台,实现跨境消费「一键投诉,一网转办」。此外,广东省及大湾区内地九市的消委会将同港澳消委会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联合开展消费调查、处理投诉,交换重大消费风险等信息。相关规定今年10月1日国庆黄金周首日正式实施。

广东省人大常委会通过的最新规定长达2300字,共分八条,强调为了「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环境,有效提升市场一体化水平,建设宜居宜业宜游优质生活圈」,将支持广东省消费者委员会加强与香港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消费者委员会的合作,「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则衔接、机制对接」。

提升市场一体化

规定的第三及第四条提出,广东省和大湾区内地九市消委会应当探索与港澳消委会通过签订合作协议、备忘录等方式,开展跨境投诉调解、消费教育、维权业务合作,具体包括联合编制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联合举办消费维权合作会议;联合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联合开展消费调查;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联合处理跨境消费投诉等。

新规最大亮点是支持广东省消委会建设、优化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投诉转办平台,实现消费者「一键投诉、一网转办」,并探索跨境消费纠纷「线上调解」方式,提高调解的信息化、便利化水平。这意味著往后港澳居民在内地遇消费陷阱,或是内地旅客在港澳购物踩雷,毋须来回奔波,线上提交投诉,平台直接转交属地消委会跟进。

一键投诉、一网转办

规定强调,内地相关部门在受理、转办、调解处理跨境投诉案件,应当按照有关法律对案件涉及的个人信息等给予保护。这意味著投诉人的私隐必须受到保障。

规定又提到,广东省和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消委会,应当与香港及澳门消委会建立常态化联动协作机制,及时交换消费投诉热点、重大消费风险等信息,加强跨境常态化联动与信息共享;轮流举办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会议;并通过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建设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资讯专区,及时发布三地消费维权权威信息,为消费者提供消费指引。

规定并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各地消委会围绕重点消费领域、消费者投诉集中的行业、社会热点消费以及新型消费问题,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消费体察、消费调查等,并共同发布结果,加强跨境商品和服务社会监督。

粤港澳大湾区内地九市指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

大湾区各地消委会合作项目:

1‧联合编制粤港澳大湾区消费者权益保护规范
2‧联合举办消费维权合作会议
3‧联合开展消费维权业务培训
4‧联合开展消费调查
5‧联合开展商品和服务比较试验
6‧联合开展消费教育
7‧联合开展消费普法宣传和维权引导
8‧联合发布消费提示警示
9‧联合处理跨境消费投诉
10‧其他跨境交流合作活动

《星岛》中国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