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姆因不育拐走雇主10个月大男婴 潜逃35载被起诉判监3年

更新时间:12:15 2026-07-30 HKT
发布时间:12:15 2026-07-30 HKT

内地警方近日破获一宗发生35年前的拐带儿童案,北京一名王姓保姆因自身无法生育,于1990年私自拐走雇主家仅10个月大的男婴并抚养成人。经大数据比对,警方于去年成功寻获当年男婴,法院周三(29日)认定被告犯「拐骗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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趁家中无人抱走男婴 

综合内媒报道,案发于1990年3月7日,当时24岁的王姓保姆在北京打工,负责照顾雇主孙先生仅10个月大的儿子。王某因自身无法生育,加上担心无儿无女影响家庭,遂萌生私心,趁雇主家中无人时抱走男婴潜逃。

事发后孙先生一家随即报警,惟当年警方在各大车站搜寻无果。三十多年间,孙先生夫妻俩走遍河南、河北、山东、山西等地寻子,但多番基因(DNA)比对均告失败。直到2025年,警方利用大数据比对,锁定一名外省男子肖勇(化名),经基因鉴定证实,其为当年失踪的男婴。肖勇起初难以置信,向一直视为亲生母亲的王妇核实,王某一度谎称是在马路上捡到他。经警方解释后,肖勇终得知亲生父母35年来从未放弃寻找,一家人最终得以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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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认定无贩卖牟利

检方随后对王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王某因无生育能力,为满足私心将男婴据为己有并抚养成人,导致骨肉分离三十五年;但案中未发现任何出卖牟利证据,故其行为符合「拐骗儿童罪」而非「拐卖儿童罪」,最终判处被告有期徒刑3年。

据内地《刑法》界定,若以卖牟利为目的,则属「拐卖儿童罪」起刑点为5年,最高可判处死刑;但以收养或使唤为目的,采用蒙骗、利诱等手段使婴幼儿脱离家庭,刑期则为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